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谁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24 19:20:31
496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谁行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承包方行使。
1.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同时,承包方也需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土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二、发包方权责明确
发包方是指依法有权对农村土地行使发包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
1.发包方享有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权利、
2.承担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义务。
发包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不得在承包合同中限制承包方的权利或加重承包方的义务等。
三、承包方的确定
承包方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其确定通常基于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的承包。
1.在家庭承包中,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作为农村中最基层的社会单位,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
2.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可以是单位或个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差别
3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22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99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使用经营管理权归谁
1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
168人看过
-
重庆如何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15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子能够享有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如何行使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答:《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1)妇女在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3)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4)发包方有法律规定的剥夺、侵害妇女依法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在农村承包了土地,何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2017年10月18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谁享有, 哪些人可以承包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村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并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属于承包经营权?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