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离婚案件管辖的确立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7:52:08 295 人看过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写一遍方式离婚。

特殊离婚案件管辖权

1、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

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被告被监禁的。

3、军人离婚案件

如果原被告均为军人的,离婚案件由军事法院专门管辖,地方法院没有管辖权;如果原被告一方为军人的离婚案件,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均有管辖权。

4、原被告双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离婚案件

原、被告均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探讨涉外离婚管辖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以下情况除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案件受法院管辖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
    2023-07-20
    443人看过
  •  探讨离婚赔偿责任的确立
    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过错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赔偿是指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精神赔偿主要是指因离婚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受到名誉、荣誉等方面的损害,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其精神损失。离婚过错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确 定 离 婚 过 错 赔 偿 的 物 质 损 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物质损失。对于确定离婚过错赔偿的物质损失,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1. 因离婚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汽车等,可以作为离婚过错赔
    2023-09-04
    159人看过
  •  探讨非法侵占罪案件管辖权的划分原则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以及相关处理方式。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范畴,被害人在起诉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法院应当受理。但若证据不足或者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如果被害人在起诉时直接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此类案件。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证 据 不 足 的 案 件 如 何 处 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是判断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唯一依据。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若案件中证据不足,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这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得出的。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案件仍然证据不足,则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
    2023-09-03
    77人看过
  •  探讨刑事申诉管辖问题的解决方案
    本文介绍了我国司法机关的三个部门及其职责,其中公诉部门负责审理和起诉案件,监所部门负责对罪犯进行监管和改造,控申部门则负责处理人民的申诉。然而,控申部门受理申诉的做法并不符合立法的原旨和要求。因此,文章呼吁对控申部门的职责进行修订,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的需要。(一)公诉部门负责审理和起诉案件,同时负责监管和审判工作。(二)监所部门负责对罪犯进行监管和改造,同时负责审理和起诉案件。(三)控申部门管辖。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多是对人民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所以形成都由人民受理的状况,即使是各级人民检察院接受的申诉材料,也都转给人民处理。这种作法,不符合立法的原旨与要求。素材三素材三:关于互联网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平台和个人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和交易。然而,这些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一方面,许多平台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导致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另
    2023-10-16
    253人看过
  • 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的方法
    一、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的方法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的方法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跨区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二、行政案件诉讼时效多长时间行政案件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
    2023-09-09
    279人看过
  • 渎职罪案件管辖确认方法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的刑事犯罪,通常是由人民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渎职罪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失职罪与渎职罪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列在分则第九章,共有33个罪名第九章中有7个罪名用到“失职”二字,刑法中有下列相关罪名与失职有关,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失职罪的量刑标准: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
    2023-06-30
    151人看过
  • 刑事立案管辖权机关的确认方法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立案管辖根据以下因素划分的: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是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相互适应;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这些情况也是划分管辖的重要依据。为了便于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机关联合对刑事案件立案管辖作出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事立案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1、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2023-07-01
    140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方式探讨
    离婚案件是可以公告送达的,但是需要有一方下落不明,法院找不到人才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通过在法院的公告栏或者受送达一方的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实现,从公告发出当天起,满60天即认为已送达,当事人不出现的,会按照缺席判决,可能准予双方离婚,也可以不准予双方离婚。离婚案件二审能否直接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二审不能直接判决离婚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求是不对的,是得不到二审法院支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也就
    2023-07-01
    21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劳动争议管辖问题作为劳动者进入法律救济的前提,直接涉及到劳动者权利的实现程度,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规对于劳动争议管辖的规定没有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特别保护,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针对劳动争议管辖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管辖制度的若干建议。【关键词】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管辖【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一个实体法上的问题,更是一个程序法上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试想,即使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拥有无限的广泛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如果遭到侵害并没有救济的渠道或者寻求权利救济的成本极其高昂,那么这些权利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对劳动者来说只是画饼充饥而已。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作为劳动争议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
    2023-04-22
    401人看过
  •  探讨房屋托管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法
    房屋托管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寻求调解、申请仲裁和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仲裁方法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较快,费用较低。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的,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房屋托管纠纷。房屋托管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寻求调解、申请仲裁和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其中,仲裁方法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较快,费用较低。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的,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房屋托管纠纷。 仲 裁 解 决 房 屋 托 管 纠 纷房屋托管纠纷处理方法房屋托管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也无效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仲裁法》第六十二条。房屋托管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寻求调解、申请仲裁和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仲裁方法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较
    2023-09-30
    357人看过
  • 探究侵占案件管辖与立案标准
    侵占属于亲告罪,即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是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而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起诉的。若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的属于侵占罪。离婚诉讼的提起和管辖是怎样的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
    2023-07-18
    446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案件的证据包含下列几项: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的搜集可以依靠相应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如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如证明一方犯罪;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证明重婚;证明分居或同居。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二、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离婚案件按照如下规则确定管辖法院: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
    2022-08-04
    398人看过
  • 合同欺诈罪案件管辖的确立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犯罪地。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案件流程大致如下: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流程是怎样、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
    2023-07-10
    464人看过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4-16
    17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有关侵占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的探讨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0
      侵占罪的管辖: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后,侵占罪由法院直接受理。 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离婚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
    • 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不适用民诉法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的被告所在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
    • 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问题的复函》,起诉军人离婚管辖,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对于军人离婚案件均有管辖权。一、由军事法院管辖的军人离婚案件1、主体问题军事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为非军人的,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