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信息可以被视为商业秘密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08:00:00 78 人看过

一、什么样的信息可以被视为商业秘密的特征

1.秘密性,又称“非公知性”或“新颖性”。商业秘密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这里所说的“公众”,一般指具有行业属性的特定相关公众,包括同业竞争者和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人,而并非普通社会公众。一定范围的特定人知悉,不影响信息的秘密性。

2.商业价值性。商业秘密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具有经济价值性和实用性。这种实用性标准不同于专利的实用性标准,可以是一些积极的信息,也可以是一些消极的信息,如实验失败的报告和数据等。

3.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信息泄漏采取了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密措施。对保密措施不能苛求以万无一失为标准,只要这些措施在当时、当地的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适当的,能为他人所识别,望而却步即可。

二、哪些对象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三、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应该怎么判

侵犯商业秘密的判罚:

1.自然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具体哪些因素可以被视为公司的商业秘密
    一、具体哪些因素可以被视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的法律要求:1.该项信息具有秘密性。2.该项信息具有商业利益性。3.该项信息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
    2023-09-02
    431人看过
  • 哪些特征可以判断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一、哪些特征可以判断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1.秘密性,又称“非公知性”或“新颖性”。商业秘密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这里所说的“公众”,一般指具有行业属性的特定相关公众,包括同业竞争者和可能从该商业秘密的利用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人,而并非普通社会公众。一定范围的特定人知悉,不影响信息的秘密性。2.商业价值性。商业秘密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具有经济价值性和实用性。这种实用性标准不同于专利的实用性标准,可以是一些积极的信息,也可以是一些消极的信息,如实验失败的报告和数据等。3.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信息泄漏采取了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密措施。对保密措施不能苛求以万无一失为标准,只要这些措施在当时、当地的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适当的,能为他人所识别,望而却步即可。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行为人犯侵犯商
    2023-09-10
    112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分类以及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商业秘密分为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与其他情报资料。1、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至少都有一部分具有价值的商业秘密,比如配方、生产工艺等等。这些商业秘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泄密,就会遭致灭顶之灾,所以,必须将其划出并予以特别保护。当然将这类商业秘密无限扩大也是一个误区,企业管理者必须准确清醒地认识到危及企业生存的商业秘密是什么。2、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这一类商业秘密也是有重大价值的,它的泄密虽然不象关键性商业秘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是也会使企业大伤元气,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其他具备商业秘密要件的情报资料,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一般性商业秘密对竞争者也是有价值的,但是竞争对手得到它不会使权利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4、其他情报资料有些虽有价值但并不属商业秘密范围。但是由于这些可利用的资
    2023-04-17
    18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战略】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从国际上看,商业秘密保护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还不是反不正当竞争的重点。到了1980年代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将商业秘密保护当作了重点,写入了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我国1991年4月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首次出现“商业秘密”的概念,并将其和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并列在一起,在其在审理过程中所要涉及的一些特殊问题做了规定。1993年12月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将商业秘密纳入我国实体法律保护范围。该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定义,并对有关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获取、披露和使用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Trips协议中所述的“未经披露过的信息”就是我们讲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实际上是“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的一部分。Trips协议第39条规定:凡是未披露的信息如果具有三个条件,就应当被当作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即:第一,它不是一般人可
    2023-06-08
    335人看过
  • 商业信息中商业秘密的内容是什么
    商业信息中商业秘密的内容是什么(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如何开拓新市场;(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3)产品的区域分布;(4)长期性,产品中短期发展方向和趋势;(5)经营战略;(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中解释,商业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招投标底价等内容”相关知识:商业秘密的特点是:一是商业秘密的前提不为公众所知,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对专利权也有一定程度的开放要求。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性的。他人以合法方式获取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的,与第一人具有同等地位。商业秘密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其之前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其之后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合法,这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秘密的披露。由于权利人采取有效的保密措
    2023-05-07
    192人看过
  • 商业秘密包括秘密的经营信息和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种。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可知,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一、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咋办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2023-04-12
    46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特征与企业竞争力
    商业秘密的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即不为特定人所知的秘密;2、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3、实用性,即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际使用价值,而不仅仅是理论水平;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也无法保护。商业秘密的特征及财产权属性研究[内容提要]本文将从商业秘密的一些独有显著特征为出发点,探讨商业秘密成为一种财产权属性的理论依据及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原因和界限。现行知识产权法虽从总体上把商业秘密纳入了其价值体系和观念形态,但并没有形成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2023-07-04
    29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特征与识别方法
    不属于商业秘密的是:1、专利。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专利授权的前提是公开,只有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才能得到保护。既然所有的专利(国防专利除外)的技术方案都是公开的,那么专利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2、能被反向工程破译的产品。产品研发出来之后是要推向市场的,只有推向市场才能获得盈利。推向市场之后,即使进行了保密,如果产品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反向工程被破译,他人这样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也是不违法的。3、行业内通识的商业信息或者商业技巧。对于行业内通识的商业信息和商业技巧,也许企业获得这些信息和技巧也花费了许多精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但是这些信息和技巧应该也为行业内大多数人知道,不能得到保护,所以没有必要作为商业秘密。4、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哪些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
    2023-07-08
    282人看过
  • 哪些方面的内容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特征
    一、哪些方面的内容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特征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二、如何计算商业秘密泄露所造成的损失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的方式有两种: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
    2023-09-09
    261人看过
  • 企业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是什么
    企业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是什么?商业秘密是指所有属于企业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现有、正在开发或构思的产品设计、工装模具、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配方、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信息、数据、图纸、模型和样品产品、源程序、,目标方案;企业现有和正在发展的经营活动方法,如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企业的经营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状况、内部业务流程、供应商、分销商和顾客名单、顾客的特殊需要,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商业活动信息;根据法律和约定,企业有责任向第三方保守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员工保守的与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如何保护商业秘密首先,企业应当事先采取防范措施,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要划定保密区域,加强保密区域的安全措施,确定管理办法。2。对企业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哪些特征是商业秘密必备的
    一、哪些特征是商业秘密必备的1.秘密性: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公众难已知悉。2.非物质性:该商业秘密属于智力成果的一种。3.商业价值性:具有现实或者潜在的价值,给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
    2023-11-10
    261人看过
  • 对商业秘密法律特征的理解
    在TRIPS协议中,商业秘密被称为未公开的信息。这些未公开的信息应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在某种意义上属于秘密,整体或者要素的确切体现或组合,未被通常涉及该信息有关范围的人普遍所知或者容易获得;其二,由于是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其三,在特定情势下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对象。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起步较晚。1993年我国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说是我国商业秘密立法的一个里程碑。该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997年《刑法》第219条设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中有关商业秘密的定义直接采用了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是商业秘密法律性质的独特表现。判断某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就是要看它是否符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哪些特征能够表明一个信息是商业秘密
    一、哪些特征能够表明一个信息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的法律要求:1.该项信息具有秘密性。2.该项信息具有商业利益性。3.该项信息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
    2023-08-10
    264人看过
  • 哪些行为被视作商业秘密侵犯
    一、哪些行为被视作商业秘密侵犯以下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1.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2.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侵犯商业
    2023-05-16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标是否可以被视为商业秘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05
      商标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公司产品设计图纸,那么它就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特点是未经公众知晓、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分为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也称为技术秘密,如技术方案、工艺等;另一种是经营信息,也称为经营秘密,如客户名单等。
    • 商业秘密的特性是什么以及商业秘密与其他商业秘密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商业秘密特性是:(一)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
    • 商业秘密的性质是什么,商业秘密的特性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8
      商业秘密特性是:(一)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
    • 商业秘密的定义是什么以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如果权利人对拥有的商业秘密没有采取保密措施,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使其他人不采用非法手段就不能得到。根据定义。这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要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件。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
    • 如何理解商业秘密的特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1、非公开性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