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逃避还款男子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33:25 318 人看过

如今,信用卡消费、信用透支取现等方式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所接受。就在人们习惯这种便利的消费方式时,涉及信用卡诈骗的案件却不断攀升。近日,AA高区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1年10月,刘某以个人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AA分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因其以往信用情况良好,银行为其将所办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提升至30万元。2011年11月29日起,刘某开始使用该信用卡透支,透支款主要用于购买施工队所用设备以及个人消费。本想利用施工队的经营利润偿还,然而因施工队经营不善,刘某未能按时还款。2012年8月,银行工作人员开始向刘某催收,两个月后,刘某向银行出具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在20天内将所欠透支款全部还清。然而,到期限时,刘某只偿还了2万元,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刘某超过三个月仍有14万余元未还,银行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AA高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仍有14万余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本息,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无减轻出发的法定情节,故对其量刑不能低于有期徒刑五年。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信用卡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属于恶意透支。通过恶意透支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持卡人而言,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应需要树立诚信意识,量入为出,及时还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包括恶意透支行为?
    恶意透支信用卡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的判刑标准: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1、伪造信用卡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
    2023-07-04
    366人看过
  • 哪几种恶意透支列入信用卡诈骗罪中
    1、何谓恶意透支: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2、具体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当你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就构成犯罪了。3、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2023-08-18
    172人看过
  • 诈骗罪是否适用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
    恶意透支信用卡不一定是诈骗罪,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有什么?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2、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3、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不同特约商户、网点多次使用、取现,每次的金额都在规定限额内,积少成多,从而形成大量透支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2023-07-04
    132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是非典型信用卡诈骗行为
    一、恶意透支所使用的信用卡是没有瑕疵的信用卡前三种行为所涉及到的信用卡,要么是伪造不存在的身份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要么即使使用真实身份,也是使用人冒用真实身份信用卡持有人;要么身份真实,但信用卡使用人所使用的是作废的信用卡。而恶意透支犯罪,信用卡持有人是真实身份的人,信用卡是经银行审核发放、真实有效的贷记卡。二、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有一个从合法占有到非法占有的转化过程前三种情况都是使用伪造或者有瑕疵的信用卡非法占有银行的资金,非法占有目的十分明显,行为人使用信用卡时即可认定;而恶意透支行为使用真实身份持有信用卡,且信用卡信用额度内的资金是授权持卡人使用的,持卡人透支消费即应当认为是合法占有使用银行资金。至于最后演变成构成犯罪,有一个从合法占有到非法占有的转化过程。事实上大多数恶意透支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也都是由于其持卡透支后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导致还款能力出现问题。三、妨害信用卡解释规定了应当认定
    2023-06-22
    370人看过
  • 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2万获刑7年
    从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达22万余元,41岁的北京男子谷x东因银行报案被捕。记者上午获悉,因被认定犯有信用卡诈骗罪,谷x东近日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并被责令退赔22万余元透支欠款。自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间,谷x东大量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至2008年12月,谷x东在自知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办理银行信用卡并进行透支,至案发前恶意透支共计22.6万余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无法归还。谷x东庭后曾对记者表示,如果说自己有罪,那么银行就是帮凶。有几次他没想办信用卡,是银行的人主动找上门,又是赠品又是奖励的,他才又多申领了几张。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谷x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谷x东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宣判后,谷x东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2023-04-22
    429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信用卡诈骗
    我国刑法将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犯罪(下称使用型犯罪)与恶意透支的信用卡犯罪(下称透支型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之中,统称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实际上使用型犯罪与透支型犯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透支型犯罪在刑法的构成要件上与使用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的地方:(1)恶意透支的主体是“持卡人”,而使用型犯罪则并不限于“持卡人”。所谓“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就是享有该信用卡资格的人。反之,不是经申办程序从银行领取信用卡的人,均不属持卡人,例如因盗窃、抢劫、侵占、拾取、收赃购买等行为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某种假卡、废卡的人。这些人虽手头也持有信用卡,但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持卡人。这类持卡人如果利用手中的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造成了大量透支,实质上是刑法所规定的使用型犯罪以及盗窃信用卡诈骗等行为,而不应以透支型犯罪论处。为了与上述这类非法持卡人相区别,学说上通
    2023-08-04
    226人看过
  • 透支信用卡恶意被判处缓刑
    恶意透支信用卡会被判缓刑的情形是: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另案被取保侯审会被判缓刑吗取保候审以后还要审判,也可能判实刑,主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
    2023-07-16
    398人看过
  • 常山女子恶意透支信用卡1.5万余元因诈骗罪获刑
    信用卡透支消费是常有的事,然而银行一旦催要就要立即偿还,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浙江女子舒某就得到了一个教训。31日,媒体从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舒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舒某,浙江常山人,为杭州某公司派驻衢州的办事员。2006年6月、2007年3月,舒某分别到银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信用额度均为10000元。2011年至2012年期间,舒某因资金短缺,用该两张信用卡多次刷卡消费,分别透支消费6102.86元和9656.19元,共透支15759.05元,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2014年3月11日,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舒某将透支款息共计40142元归还给银行。法院审理此案时,舒某当庭认罪,表示愿意交纳罚金。法院认为,被告人舒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超过规定期限透支1.5万余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
    2023-06-11
    79人看过
  • 福建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万多元被公诉
    建瓯男子徐某伟持信用卡透支消费了2.6万余元,银行多次催促,超过还款期限近11个月,尚未还款。之后,建瓯工行向警方报案,得知警方介入后,徐某伟将欠款本金连同利息、罚息等共4.1万元全部归还银行。但为时已晚,近日,徐某伟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建瓯检察院公诉,成了自信用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福建省首例因信用卡透支被公诉的反面教材。超期还欠款最终被刑拘昨日,建瓯检察院的有关人士介绍了此案的案情。徐某伟是福建顺昌县一农村青年,从事汽车运输工作。去年,徐某伟想买车,向4S店咨询购车贷款后,经他人推介,他持身份证向中国工商银行建瓯支行申请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并于2008年5月16日开始投入使用。自2008年5月16日至7月31日,徐某伟使用这两张信用卡在顺昌县等地进行透支、刷卡消费分别达12231.09元、14766元,总共透支额达2.6万余元,均在消费款项到期前未予归还。工商银行建瓯支行以打电话、发
    2023-06-07
    125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原因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且犯罪表现形式出现新变化。从犯罪形态来看,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从冒用他人信用卡型转变为恶意透支型的原因主要有:一、信用卡发放门槛过低,资信审核不规范。银行间为了抢占市场和扩大业绩而进行恶性竞争,放宽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的条件,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人、担保人的资信缺乏严格的审核,导致无偿还能力人也能办理信用卡,是该类犯罪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二、信用体系不完善。各个商业银行之间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征信体制不完善,从而导致银行在核发信用卡时无法做出全面、正确的判断,出现不具有资信条件的人申领信用卡,不具备相应资信的人申领了授信额度较大的信用卡,为信用卡诈骗犯罪创造了条件。三、民
    2023-04-22
    129人看过
  • 恶意透支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相关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
    2023-07-24
    93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将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犯罪(下称使用型犯罪)与恶意透支的信用卡犯罪(下称透支型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之中,统称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实际上使用型犯罪与透支型犯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透支型犯罪在刑法的构成要件上与使用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的地方:(1)恶意透支的主体是“持卡人”,而使用型犯罪则并不限于“持卡人”。所谓“持卡人”,是指直接向银行申办并核准领取信用卡的人,也就是享有该信用卡资格的人。反之,不是经申办程序从银行领取信用卡的人,均不属持卡人,例如因盗窃、抢劫、侵占、拾取、收赃购买等行为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某种假卡、废卡的人。这些人虽手头也持有信用卡,但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持卡人。这类持卡人如果利用手中的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造成了大量透支,实质上是刑法
    2023-06-12
    210人看过
  •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恶意透支恐涉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则可能会产生以下的后果: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有些人由于无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万万不可取。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你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你“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3、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4、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
    2023-06-12
    248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频发恶意透支不还将担刑责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人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加之银行对信用卡发放和使用的审核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全国各地信用卡诈骗案迅速上升。4月14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王春雷信用卡诈骗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件。POS机刷卡屡套现寅吃卯粮不还款2007年9月,王春雷在宁波市江北隆晟工艺针织制品厂担任业务经理。当时厂里很多同事办了信用卡,王春雷听说这种卡透支额度较大,可以直接取现或消费,就到鄞州银行总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之后,王春雷开始频频套现。2008年2月14日他在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一次套现5万元,使信用卡全额透支,之后再没有还银行钱,过完年他投资的饭店关闭,就更没有能力偿还透支的钱了。千呼万唤难出来债主无奈找公安2008年5月,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王春雷不在家;2008年7月21日和9月1日,银行工作人员又对其两次挂号信催讨,其未接收,多次打电话也一直
    2023-06-06
    1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分别指的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7
      第四项为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
    • 恶意透支透支他人信用卡并且无力偿还被判刑,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5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
    • 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提起公诉,要怎样坐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2
      (一)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做法。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限定定罪处罚。”
    • 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中,恶意透支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善意透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活动,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行为上表现为拒不偿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在客观表现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表现如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