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申诉人:某药材公司。
被诉人:某,男,30岁,某经销医药公司副经理。
第三方:某医药经销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某,某医药经销公司经理。
1991年4月13日,孟某与某药材公司签订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即至1995年4月13日止。1995年2月4日孟某又与某医药经销公司签订了为五年的劳动合同。某药材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孟某赔偿损失。
调查过程
经查:孟某于1991年4月13日与某药材公司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并担任该公司推销员。1995年2月4日孟某向某药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某药材公司未同意。孟某便擅离岗位,与某医药经销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同时带走一批客户,被该公司聘为副经理。
分析意见
仲裁庭认为:孟某在与某药材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擅自离岗与某医药经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孟某的行为属于违约,并违反了与某药材公司所签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本单位客户业务情况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某医药经销公司从客观上支持孟某的违约,也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调查结果
此案经仲裁庭裁决:由孟某和某颖药经销公司共同承担因孟某单方违约给某药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验教训
1.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条款时,劳动者必须遵守。否则将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应招用,更不应该支持、鼓励劳动者无故违约到自己单位就业,否则也必须与违约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在引进、使用人才上应鼓励平等竞争,而对个别单位采用高薪或其他利益利诱一些有技能的人才到自己单位来工作,从客观上支持、鼓励劳动者违约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4.若劳动者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到书面通知后应作出答复。
中国人力资源法律网
-
劳动合同未签订,如何解除员工并赔偿?
33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么
466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合同可以否与劳动关系解除?
497人看过
-
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
302人看过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后还能撤销吗
73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企业与职工怎样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53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未解除劳动关系又与别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能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没有异议,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签订双重劳动合同,但是有一定的风险,建议最好与原单位解除后在与新单位签署
-
未签劳动合同对员工商业秘密有影响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风险
-
订立合同时出卖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合法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
企业能否与已经超过60岁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1、年满六十,因已届退休年龄,企业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 2、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
-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新公司能解除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6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