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程序依照下列规定举行: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
2、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日内告知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将案卷一并移送。
3、听证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5、听证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6、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案件调查材料、听证笔录,报邮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决定。
二、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特征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
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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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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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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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包括(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几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行使要求听证权。如果要求听证,则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3)行政机关接受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即应组织听证。组织听证的过程主要分为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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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是怎样的程序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3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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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6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三)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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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151、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步骤 ①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②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 ③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 ④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 ⑤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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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听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二)案件调查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提出建议;(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辩护和质证,可以出示无违法事实、违法事实较轻或者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四)经听证主持人允许,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可以质疑相关证据,也可以向在场的证人、鉴定人和检查人提问;(五)当事人作出最终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