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调解的有效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2:10:38 220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的特殊构成客观上增加了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对于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赔偿义务人原则上应当对被害人遭受的一切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损害后果超出正常情况下预期范围,侵权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综合考虑适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原则上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并无区别。但是,如果损害后果超出正常预期,可以要求受害人进行损害参与鉴定。

如何调解赡养纠纷

调解赡养纠纷的方法主要方法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是那种方式,都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严格掌握“评、判、裁、决”四个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法院巧调解23天执结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6年1月18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时,灵活应变,巧用调解手段,成功执结一起标的为17万元的交通事故人身案。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23天,申请人对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的高效执法十分感谢。申请人蒋红刚、俞建飞夫妇是来自浙江的外来务工人员。2004年12月25日18时,被执行人艾磊无证驾驶车主为南宁北华汽配有限公司的货车,在南宁市北湖农机市场内行驶时,撞倒在该市场内玩耍的蒋红刚、俞建飞之子蒋文杰。蒋文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处理决定:蒋文杰交通行为合法,对该事故不负责任。2004年1月27日蒋红刚、俞建飞遂将艾磊、南宁北华汽配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本案经一、二审判决,确认艾磊需赔偿蒋红刚、俞建飞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费共计183695.60元。由于艾磊在事故发生后已经逃逸,故南宁北华汽配有限公司对此案负连带赔偿责任。法律文
    2023-06-08
    231人看过
  • 法院怎么调解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
    法院如何调解人身损害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如果一方不同意的,法院是不能调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3-04-21
    6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应该怎么写?
    一、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应该怎么写?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应该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以及达成一致的内容。1、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审判员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2、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等内容。3、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和解协议书怎么写1、和解协议书首先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等身份信息,然后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2、最后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具有合同上的约束力。三、调解书法律规定是什么?1、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2、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
    2023-04-18
    287人看过
  • 2023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由谁出具
    一、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由谁出具1、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审判员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2、载明双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等内容。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和解协议书怎么写1、和解协议书首先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等身份信息,然后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2、最后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具有合同上的约束力。三、什么是调解书1、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2、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3、裁决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
    2023-01-30
    9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1.自愿平等原则调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律型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将调解置于当事人自主交涉的延长线上,从而使其真正成为当事人自己解决问题的努力过程。因此,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平等原则凸显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具体调解过程中,体现为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等。2.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的开展以及达成协议等都必须依法进行。该原则包含以下内容:只能针对法律允许调解的纠纷种类开展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通过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减少或放弃自己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达成一致意见的和解协议,才能算是一个合法有效的纠纷
    2023-08-17
    232人看过
  • 从事特殊行业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是怎么赔偿的
    首先,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再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024-05-06
    43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4-02-01
    140人看过
  •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协议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同签署地:沈阳市沈河区XX宾馆甲方:乙方:1、(系郑X之父),身份证号码:2、(系郑X之母),身份证号码:3、(系郑X唯一孩子),身份证号码:刘志军在承揽辽宁XX劳务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因抢工期,在2012年5月22日从杨二维处借来四名架子大工,当时约定用工一天,每人费用240元,该雇工费960元必须交给杨二维。在2012年5月22日早上杨二维派来他的四名员工,其中之一就有死者郑涛X。四名雇工在进入工地前,刘志军为该四名雇工准备了安全帽和安全带。在早上6点左右由于郑X违反操作规程,并违反工地安全规范的要求只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导致从架子上摔下来,经甲方及时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善解决郑X在雇工过程中死亡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敬互谅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保证乙方是郑X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另有其他继
    2023-06-04
    459人看过
  • 超实用!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法人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二)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不是人身伤害或死亡这一损害事实的本身,而是这种损害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一、人身损害赔偿证据需要哪些?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二、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2023-05-07
    228人看过
  • 人身损害免赔的赔偿承诺有效吗
    协议汇总对于人身损害的免赔承诺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可以就基本的人身权利进行约定。《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一、免责条款真的能免除责任吗免责条款不一定能免除责任。1、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2、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二、旅游合同也具有免责条款吗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约定内容来判断。如合同中关于免除人身损害、故意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当然无效
    2023-03-08
    2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即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者应在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一年内,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者应在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关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网上多有讨论。经常有当事人来咨询。我根据本人对法律条款的理解,结合交通事故各种情况的特点,总结出如下的计算办法,供当事人参考。1、当事人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事故处理机关受理,经调解达成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当事人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事故处理机关受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自受送达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3、当事人申请事故处理机关调解,事故处理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调解,并向当事人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
    2023-05-02
    34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意义是如何的
    (一)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当事人双赢调解解决纠纷符合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谐的理想。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如果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对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都具有非常好的意义。通过调解,可有效避免冗长的法庭诉讼,减少人力、物力上的耗费,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可有效避免“执行难”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如能够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加害人自愿履行率高,被害人通常能得到全部或大部分的赔偿款项,未能得到的数额通常也有较好的支付保障;可降低举证难度,避免判决的不确定性;可避免纠纷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这对于发生在亲属间、熟人间以及偶发性且无预谋冲动状态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尤为明显。(二)有利于节约社会公共司法资源诉讼资源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都将发生诉讼资源的使用、消耗,尽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有助于合理减少诉讼资源的
    2023-04-27
    14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不是失效
    一、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不是失效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没有失效。相反在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里面还进行了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二、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是什么人身损害的赔偿和承担份额,一般取决于所负责任的大小。责任不同,承担的份额也不同。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
    2024-01-09
    53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的立法中,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并未作出界定。由于机动车的驾驶情况非常复杂,交通事故损害者与损害赔偿承担者往往并不一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指对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原则,目前学者和审判实务者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利益。国外的立法在界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基本上也都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作为基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几年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中也同样体现了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作为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基本原则。一、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怎样认定交通事故的诉讼主体:1、机动车司机;2、机
    2023-04-11
    37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说明什么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在行为人被认定为构成侵权后,受害人的特殊体质将影响责任范围的划分及损失数额计算,原则上不影响损失分担,但在因可归责于受害人的原因导致特殊体质、受害人存在过失以及造成例外的显著失衡结果时,可减轻侵权人责任。建议咨询律师。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特殊责任有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 4,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原则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如何调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原则: 1.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的开展以及达成协议等都必须依法进行。该原则包含以下内容:只能针对法律允许调解的纠纷种类开展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通过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
    • 有正在调解调解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结果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1
      1.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当事人双赢调解解决纠纷符合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谐的理想。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都具有非常好的意义。通过调解,可以有效避免冗长的法庭诉讼,减少人力、物力上的耗费,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可以有效避免“执行难”。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如能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加害人自愿履行
    • 如何理解人身损害赔偿法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文书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2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