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转移名词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8:51:21 330 人看过

一、管辖权转移名词解释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二、管辖权转移

(一)主要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三、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物业管理基本名词解释
    物业:各类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相关之场地。物业种类:1.住宅楼、综合大楼、写字楼;2.整个小区物业;3.旅游宾馆、工业厂房、仓库、学校、医院等。管理经理人:是指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或组织。物业管理宗旨:1.提高物业价值,2.保持良好的维修和保养,不会因日久失修而残破,把投资性物业的净租值尽量提升到较高水平。3.建立有效的管理,尽量降低成本。4.确保与客户、租户、小业主、发展商、管委会、政府维持良好联系及沟通。5.保证提供优良不间断的服务管理。公共契约(管理公约及入住公约):为了使业主、租客及管理公司能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订立大厦管理公共契约(维修保养公共契约)公共契约主要内容:1.确定大厦管理机构;2.确定签署各方的法律责任;3.确定管理公司的职责;4.确定业主权力、权益;5.确定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与物业开发的关系:1.物业管理是物业开发的延续和后继服务。2.专业化物业
    2023-04-22
    266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让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概念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
    2023-04-12
    172人看过
  • 名誉权管辖司法解释,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办
    名誉权管辖司法解释是因为名誉权纠纷而需要提起的诉讼,因此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第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其管辖权异议的时候,是需要当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一、名誉权管辖司法解释名誉权管辖司法解释是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二、侵犯名誉权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办对侵犯名誉权案件提起诉讼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
    2023-07-13
    33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名词解释
    一、债权人撤销权名词解释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往往会妨碍交易安全,影响第三人的权益,因而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法律效果。在此意义上,债权人撤销权又被称之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债权人撤销权,与债权人代位权同为对于债权人保护债务担保力所设的制度,二者皆为对于债权的相对性的突破。法律在一定条件下,于债务人有积极减损其财产的行为时,准许债权人撤销其行为,以回复
    2023-04-13
    42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名词解释
    一、商业秘密权名词解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因此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四个,即:(一)不为公众知悉(秘密性);(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三)实用性;(四)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二、如何维护自身的商业秘密权?(一)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说来,专业的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二)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
    2023-04-12
    148人看过
  • 商事留置权名词解释
    一、商事留置权名词解释商事留置权,顾名思义就是在从事商业活动中的债权人享有的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这是我国首次在立法上确立商事留置权制度。商事留置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有价证券,其主体双方必须是商人,并且基于双方商行为的场合而发生。简而言之,商事留置权既指商主体之间基于商行为所发生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或有价证券,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二、商事留置权产生的条件我国作为采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国家,商行为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但是这并不说明商行为等同于民事行为,商行为的逐利性以及对交易安全、迅捷的特殊要求决定他有自己区别于民事行为的规则,商事留置权亦是如此。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同样因债权而生,但商事留置权由于其商事活动的特殊性,并不过分强调债权与留置物之间的
    2023-04-12
    461人看过
  • 名词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指承包方把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耕种。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特征(一)它是在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上设定的物权。这里“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它是以农村土地为标的物的他物权。这里“农村土地”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是指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一般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但也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三)它是享有和行使以对农村土地之占有为前提并以使用收益
    2023-08-11
    440人看过
  • 股权名词解释有哪些
    有人问什么是名誉股权。?我觉得这个朋友的咨询是名誉股权的权利,但现实中没有名誉股东。只有隐名股东、显名股东、登记股东等。我认为名誉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实际享有股东的权利。例如,公司的股东自称享有一定的分红权。如果你没有实际出资,老板实际上会给你公司的股票,比如5%、10%这里有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登记,这5%、10%是股权激励的期权比例,享有分红权。如果公司把这55%、10%如果你在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登记变更,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即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原则上享有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股权受让名词解释简单理解就是出让方将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来给别人,受让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
    2023-08-18
    306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名词解释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遭到拒付(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时,有权向前背书人以及汇票的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上的金额。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同时构成持票人基本的票据权利。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汇票遭到拒付;2、已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3、必须在遭到拒付后的法定期间内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一种由付款地的公证人或其他有权机构作成证明付款人拒付的书面文件;4、必须在遭拒付后法定期间内将拒付事实通知其前手。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
    2023-08-11
    122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和管辖权的指定
    转让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没有管辖权。为保证案件的审理,当地人民法院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移送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在其管辖范围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的,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上级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名词解释拘传:
    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条件下强制被告出庭的强制措施。这是针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的。比如诉讼标的是赡养、抚养、扶养的案件,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合调解。被告不出庭,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留。规定表明,只有必须出庭的被告才能适用拘留。因此,你可能会被法院拘留。在程序上,被拘留的被告必须通过两张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留之前,法院必须发出两张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他才能被拘留。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当辖区外采取拘传措施时,被拘传人应当被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当予以协助。什么是拘传拘传与传唤有何区别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2023-08-08
    241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
    一、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管辖权的转移不是职能管辖,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转移具备主要条件: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二、职能管辖是什么意思?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
    2024-01-22
    424人看过
  • 保释时间名词解释
    保释是保释和取保释放的简称。允许释放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的担保。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必须申请保释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在中国,应当逮捕的犯人,如果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或者犯罪较轻的,可以采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人和保证人,然后释放保释。这一保释措施体现了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在取保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拘留的最佳保释时间拘留7天可以保释。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
    2023-08-07
    330人看过
  • 移交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比较分析
    一、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二、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三、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
    2023-07-04
    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的管辖名词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 协议管辖的名词解释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廉租房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廉租房是国家房改政策提出的概念,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租赁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租金分配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自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单来说,廉租
    • 抵毁名词解释(名词名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8
      诋毁是诽谤的意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恶意诋毁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共同保证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31
      共同保证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保证。为保证的种类之一。共同保证的共同保与之间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应按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债务,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负保证责任。如果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各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于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请求权,各保证人均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