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离婚有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21:34:07 155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离婚有哪些要求

1、在我国离婚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双方能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强制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5、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6、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7、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8、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9、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0、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1、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5、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6、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17、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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