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产,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0:11:39 453 人看过

只要没有借条或者合同,一律算经济馈赠,是不要还的。换言之,要是恋爱期间的转账证明可以表明,此时双方之间就该笔钱属于借贷关系的话,那么出借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归还这笔钱。

一、债务离婚应该怎么办

关于夫妻债务,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赌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特殊情况,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二、借钱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借钱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转账记录属于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根据司法解释,原告可以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此时被告不承认时,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补充证据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否则,有可能因为证据不充足而使原告有着败诉的风险。因此原告需要尽可能收集足够的证据。

三、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的资金要离婚怎么样

房产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二人按份额分配。对于一方父母出的钱,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又没约定。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夫妻俩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恋爱期间的赠与与返还法律规定
    一、恋爱期间的赠与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如下:1、出于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物或具有彩礼性质的财物可以要求返还;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并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而要转移所有权,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当一方出于结婚目的作出的财物赠与不能实现该目的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不再存在,此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2、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非出于结婚目的而赠与的财物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的。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同,此时赠与的财物不应要求其予以返还。二、恋爱期间赠予的财物分为以下几种,对于不同的财物,法律上的规定也有所区别: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
    2023-08-01
    391人看过
  •  能否要求返还校园恋爱中赠与的财务?
    这段内容讲述了校园恋爱中赠与对方财务的行为。虽然这些财物不是以结婚为目的,但如果当事人最终分手,赠与财物的一方并不能要求对方归还财物。但如果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赠与方就有权要求返还。另外,如果恋爱关系以结婚为前提,一旦关系不成立,赠与的财物就失去基础,且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虽然校园恋爱赠与对方财务通常不是以结婚为目的,但若当事人最终分手,赠与财物的一方并不能要求对方归还财物。当然要是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的话,由于此时没有结婚,那么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若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者若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
    2023-09-02
    464人看过
  • 恋爱关系中财产赠与的返还问题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恋爱时赠送的财物是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依旧属于个
    2023-07-09
    194人看过
  • 恋爱期间流产五次,分手时应返还彩礼吗?
    刘先生与张女士同居期间,张女士五次流产,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二人分手后,刘先生认为没领证,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被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刘先生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对于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本案中,刘先生与张女士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二人同居期间张女士多次流产、住院治疗,不仅在经济上遭受较
    2023-05-06
    92人看过
  • 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需要区分给付财物的性质,分别处理。如给付的财物属于婚约财产即习俗意义上的彩礼,婚约解除后应当返还。1、若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均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应予返还。如其接受了赠礼,但该赠礼不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则不应认定为彩礼,不需返还。2、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且赠送财物的行为就是一种赠与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可以是附一定的条件,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4
    2024-01-22
    466人看过
  • 分手后男方是否可以向女方要回恋爱期间赠与的钱款
    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钱,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追回。鉴于恋爱关系中的财物赠与具有增进感情的特殊目的性,一方自愿给付的财物,如烟酒、衣服、挎包、手表、化妆品等礼品,或者为共同就餐、旅游等支付的未超出日常人情往来范畴的消费性支出或生活开支,可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对于金额较大的财物赠与,双方在成立赠与合同时虽没有明示,但双方都明白这种赠与行为暗含了双方将来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望,并非单纯以无偿转移财产权利为目的,即这种特殊形式的赠与应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2024-04-30
    336人看过
  • 恋爱期财物赠与在分手后是否应考虑返还问题
    一、恋爱期财物赠与在分手后是否应考虑返还问题恋爱期财物赠与在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对于恋爱期间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一般财产礼物等,属于赠与,在赠与物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后,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受赠方有权不返还该财物;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等较大数额的财物,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分手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夫妻共同财产划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划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如下的:1.协商处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事人双方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此次民法典在修改时,特别强调了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自主处理权,即对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自由协商处理;双方在处理财产时有充分的自主权;双方的协商处
    2023-12-27
    83人看过
  • 恋爱时赠予的财产分手后是否需要归还
    一、恋爱时赠予的财产分手后是否需要归还对于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涉案款项究竟属于“赠与行为”还是“民间借贷”的争议,对此应根据赠与及借贷的构成要件结合相关证据对财产性质进行认定。恋爱关系中,男女通过互赠礼品表达情感为人之常情,对于衣服鞋子、日常生活消费等小额财产的给付以及“520”、“521”、“1314”等具有表达爱意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通常认定为一般赠与,财物交付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赠与人无权要求退回。对于房、车等贵重财产及大额转账,应根据行为时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确定行为性质,如双方之间存在婚约,通常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双方分手,涉案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双方之间不存在婚约,且行为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属赠与,司法机关通常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结合公平原则进行处理。二、小情侣分手后孩子怎么养基于子女出生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父
    2024-01-14
    470人看过
  • 恋爱期间赠与的车辆,分手后该不该还?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恋爱期间、特别是婚约期间的财物赠送,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系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对于男女双方之间贵重物品如:房产、汽车或较大金额的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赠与,由于所涉金额较大,一般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可推定为彩礼,应承担返还责任。彩礼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即目的赠与(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目的赠与是指为达到将来某种目的的一种无偿给付,当给付目的不能按照给付意图实现时,受领给付即欠缺保有给付利益的正当性,应当返还。律师补充: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矢志不渝,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财物。这样给付的性质一般有二种,一种是赠与,还有一种是借贷。情侣恋爱期间的借款,一般
    2023-05-07
    415人看过
  • 恋爱赠与不当得利多久时间内返还
    一、恋爱赠与不当得利多久时间内返还恋爱赠与财产构成不当得利的,返还不当得利的时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
    2023-06-16
    312人看过
  • 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应该返还吗
    一、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应该返还吗在恋情存续期间,赠予对方的财务可以寻求退还。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恋爱期间为了抒发情感而向对方赠送的少量财物,属于赠与行为,并不被视为彩礼范畴,因此不能够提出返还的请求。至于“少量”的界定,则可以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和评估。《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恋爱期间赠与钱财不必须归还。1、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2、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
    2024-03-26
    366人看过
  •  恋爱关系中财产赠与与分手后的处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婚姻关系尚未确立的情况下,赠与贵重物品如彩礼、房产、车辆、订婚戒指等,赠与行为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分手,这些物品应当归还给赠与人。但是,其他较小的赠与的财产,且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需要返还。为了结婚而进行的赠与,如彩礼、房产、车辆、订婚戒指等贵重物品,由于婚姻关系尚未确立,赠与行为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分手,这些物品应当归还给赠与人。其他较小的赠与的财产,且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需要返还。 彩 礼 、 房 产 等 赠 与 财 产 分 手 后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彩礼和房产等赠与财产属于夫妻一
    2023-09-02
    251人看过
  • 分手后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资金
    一、分手后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资金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一方给予一方的钱财的,视为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的内容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如下:1.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等身份信息;2.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3.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4.协议时间;5.双方的签字盖章。三、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
    2023-10-04
    334人看过
  • 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财物,恋爱终止后可否讨还?
    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财物,恋爱终止后可否讨还?恋爱期间互赠的财物,应视情况予以具体的对待。如果一方赠送给对方衣物,或双方互有赠送,这是赠与性质,恋爱终止后,一般不应讨回。如一方满以为可以结婚,花了较多的钱,甚至还给对方买东西,一旦恋爱终止,对方应归还部分东西,也可折价归还。如果恋爱期间,双方的劳动所得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一旦恋爱关系终止,应该作为共有物,考虑出钱多少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割。总之,对恋爱期间财物的处理,双方都应发扬风格,不必计较。
    2023-06-04
    25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谈恋爱时受到赠与对方可以请求返还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9
      在恋爱过程中存在的赠与行为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具有请求返还权的。
    • 可以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赠送的物品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3
      恋爱期间赠送财物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较大额的财物,如果分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如果是恋爱期间促进感情发展赠与对方的礼物,则不能要求返还。
    • 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可以要求退还吗?哪些东西是可以不需要返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4
      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而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
    • 恋爱期间赠与巨额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6
      恋爱送对方的贵重物品或巨额财物分手后赠与方可以主张要回。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分手后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贵重财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 丧失赠与的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要返还吗,恋爱期间赠与财物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要返还,要看财物具体性质,如果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则要返还;如果只是一般赠与,要看金额大小,还有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条件。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