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程序是指的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6 15:53:31 236 人看过

一、听证会程序是指的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新刑诉法首次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召集控辩双方听取有关程序问题的意见,这被学界认为是针对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的雏形。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英美及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均建立了针对重大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我国现阶段由法官在庭审阶段行政化处理程序性争议,这一方式所存在的缺陷也催生了新刑诉法庭前听证程序的初步确立,但具体的实施规则尚需完善。随着“裁判中心主义”理念在刑事诉讼中被普遍接纳,审判阶段成为我国学界研究的热点,不过学者们多侧重于与定罪量刑等实体性争议相关的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的研究,对于审判阶段发生的控辩审之间的程序性争议如何处理则关注不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除对个别的如非法证据排除、回避等程序性争议有所规范外,并没有针对程序性争议的一般处理程序。实践中,若控辩双方在审判阶段对程序性问题产生争议,或者一方向法官提出异议或程序性申请,一般由法官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决定,甚至不予理睬。程序性争议的处理被认为是法官的职权范围,控辩双方没有影响结果形成的机会。并且,控辩双方只有在庭审阶段才有正式提出异议或申请的机会,即使庭前向法院提出,法官也是在庭审阶段处理实体争议时附带加以处理。新《刑事诉讼法》第182第2款的规定有望改变这一现状。根据该规定,在决定开庭审判并送达起诉书之后、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针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争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条规定虽然较为粗疏,有些内容尚待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和完善,不过它首次确立了庭前阶段法官主导下控辩双方到场就重大程序性争议进行探讨的专门程序,被认为是庭前听证程序的雏形。与现行刑诉法规定的庭审阶段法官对程序性争议的行政化处理方式相比,这一规定具有重大突破。一方面,这是我国刑诉法首次针对一般程序性争议而构建的专门的处理程序;另一方面,该程序是控辩审三方在场的具备基本诉讼形态的听证程序,而且发生在庭审前阶段,改变了我国一直以来听证程序仅适用于庭审阶段处理实体性争议的现状。由于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首次尝试,学者们对于庭前听证程序的基础理论尚缺乏系统性的探究。鉴于此,本文拟对庭前听证程序的基础理论及庭前听证程序在我国的构建进行初步的探讨。

二、听证程序要素

?

听证程序本质上是第三方主持下的争议解决程序,因此它与庭审程序有很多相通之处,需维系中立第三方下争议双方平等对峙的格局,具备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素。同时,庭前听证发生在正式审判之前的准备阶段,承担着服务庭审的功能,而庭审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庭前听证程序解决的是程序性争议,与庭审阶段处理的定罪量刑等实体性争议的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它的程序相比庭审来说更为简化和灵活。具体说来,庭前听证程序具有以下要素:其一,听证对象。与庭审阶段裁判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实体性争议不同,庭前听证程序所针对的是程序性争议,并且该争议须对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具有较大影响,因此才需要第三方介入以公正处理。主要包括:当事人因质疑受案法院的管辖权提出的管辖异议;认为审判人员无法做到公正审判提出的回避申请;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的异议;控辩双方在证据展示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辩方对被告人所适用强制措施的异议;辩方提出的排除控方证据的申请;辩方向法官提出的证据调取、证人出庭、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申请等等。当然,不包括庭审之前无法预见的、法官为主持庭审进行需随时予以处理的、无法与庭审过程分离的程序性争议。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是否应在庭前予以裁判仍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将非法证据区分为强制排除的非法证据与裁量排除的非法证据,前者由庭前法官在庭审前裁定是否排除,后者由庭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裁定应否排除。在适用强制排除的情况下,证据排除与否有明确的规则可供适用,庭前阶段排除也避免了非法证据对裁判者心证的污染;在适用裁量排除的情况下,排除与否需要裁判者根据案件性质、违法严重程度、权利侵害大小、排除后果等等多方考量,因此宜由能够把握案件的庭审法官为之,但也应在庭前提出,给控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其二,听证时间。其三,听证方式。其四,听证裁决。综合上面所说的,听证会对于一起案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还必须要与本案有关系的才可以参加,因为这些人的意见是直接关系到一起案件可以怎么样发展,但听证会也是按照程序来进行的,不同的案件会根据不同的程序来进行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假释听证会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是法院听证会程序,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二个阶段。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2、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3、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4、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5、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6、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质证辩论阶段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1、异议人或申请听证人陈述异议(申请)理由、事实和请求
    2023-04-17
    351人看过
  • 听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一、听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听证的法定程序如下: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
    2023-04-25
    366人看过
  • 征地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听证程序是什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如下:。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全世界听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通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召开听证会议的,还应当附听证笔录。听证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的规定组织。
    2023-05-08
    170人看过
  • 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辩论指什么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保证依法、公正、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组织行政复议听证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通过采取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方式,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活动。第四条行政复议听证由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实施。第五条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外,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应当公开举行。第六条行政复议机构在组织和实施听证活动时,应当积极为依法开展调解或者和解工作创造条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第二章适用范围
    2023-02-19
    70人看过
  • 民事简易程序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听证程序是什么?I.试验前准备。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复核,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异议成立的,移送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应当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2)如果异议不成立,应口头通知双方,并将上述内容记录在书面记录中。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动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权利义务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及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与少量诉讼标的发生纠纷。但是,根据案件性质和
    2023-05-07
    452人看过
  • 行政听证的法律规定听证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
    2023-04-18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听证会程序是指的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5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
    • 听证会程序是指的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2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执行机构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组织听证。尽管行政处罚决定中听证程序具有上述法律意义,但也不能否认听证程序有时确实也会妨碍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要求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要经过听证才能作出。因此,行政处罚决定适用
    • 听证会的程序是指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2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
    • 什么是听证会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9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
    • 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1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