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复议中止审查决定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5:32:40 358 人看过

__________字()第号

申请人:(公民: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受理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申请。审查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止对本案的审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原因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关于行政复议中止的规定,法定的中止原因有十一项,分别是:1.《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之规定;2.《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之规定;3.《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七项原因,即: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
    2023-08-17
    165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
    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中心支行、支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决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被申请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三人名称:(姓名)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申请人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称,经查,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被申请人或复议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注:本行政复议决定书适用于除中国人民银行
    2023-05-04
    139人看过
  • 未补正终止行政复议审查的情形?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申请人在提起复议申请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情况,对于此类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直接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这样做既没有充分的依据,也不利于保护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利。因此有必要对材料补正的期限、内容、次数、效力等作出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补正作了规定。补正的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否则可推定自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的目的,是要确定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清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应当受理,只有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前,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才有意义。因此,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补正的形式。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
    2023-03-16
    355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定。依照本条一款规定,复议机关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要作出复议决定,也就是说,六十日内要完成整个复议工作。受理之日,按本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履行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书或接受申请人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在这里,属于按第十六条第二款收到申请并依法转送有关机关的县级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之日不算受理之日,接受转送的行政机关,对属于自己管
    2023-06-06
    260人看过
  • 决定书需要行政复议吗
    一、决定书需要行政复议吗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因此如果需要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那就必然是需要进行行政复议的。二、行政复议的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三、行政复议
    2023-04-24
    19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区别
    一、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区别行政复议中止只要中止原因消除之后就可以恢复,终止是无法恢复的。行政复议中止: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是否参加;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承受人。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其近亲属放弃复议权利;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承受人放弃复议权利;4.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变更为刑事拘留的。二、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有哪些行政复议的决定主要有以下四种:1.维持决定。2.履行决定。履行决定是指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某种法定职责的决定。3.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
    2024-01-04
    7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答复书
    行政征收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征集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征收公租的房屋,尽管不涉及到所有权,也涉及到公民的使用权。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屋征收部门:_______________被征收房屋(不动产单元号):_______________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下称被征收人):_______________第三人:____________xx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了xx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本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在本府限定的签约期限内与xx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未搬迁(或因xx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xx房屋征收部门报
    2023-07-21
    256人看过
  • 行政案件复查,行政复议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一、申请再审的条件申请再审的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二、行政诉讼如何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
    2023-04-06
    44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政复议决定书
    民复决字第号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为由,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现经我部审理查明:……我部认为:……根据……规定,决定如下:复议申请人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依法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民政部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6-13
    438人看过
  • 在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可以中止吗?
    一、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可以中止吗?可以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因其它原因而中止复议的,没有时间限制,要等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复议审理。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
    2023-06-02
    333人看过
  • 张志静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志静,男,197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邵东县人,系邵东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住邵东县两市镇双江路税务局家属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蒋志强,该委员会主任。委托代理人石世黎,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张志静因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2008)大行初字第2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志静、被上诉人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石世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张志静于2000年11月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2002年10月双方协议离婚。2003年初与邵东县魏家桥镇井边村石茂云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04年11月张志静与石某发生矛盾而分居,石某于2005年10月生育一男孩,取名丑丑;后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石某于2006年7月向邵东县
    2023-04-24
    34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中止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中止时效规定是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若是因为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等原因中止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二、行政复议中止的具体情况有哪些?行政复议中止的具体情况有:1.申请人死亡、失踪不明,其家属不能确定具体出任其原申请人代为申诉的时间;2.申诉人行动不便无法参加或到达行政复议现场的;3.申诉人或申诉组织无法决定具体代表人;4.申诉人以及被诉人因
    2023-06-06
    422人看过
  • 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当前行政复议决定书存在的几个问题《行政复议法》对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做法不尽统一。原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在2000年度印发了一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对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从形式上规范了格式规定,但实践当中仍存在着不统一的现象,比如在格式上,有些行政复议决定书以文件形式出现,使人难以界定是文件还是法律文书?是文件又不符合公文的有关规定,是法律文书却又套上红头文件,容易混淆了两种文书的用法;有些行政复议决定书前面未写上复议机关的名称;有些在标注编号上以()府复决字()第()号,()政行复()()号或()府复()号等形式出现;有些还干脆写上抄送单位等等,在内容上,更是形式多样,有些没有申请人称或被申请人称,就直接进入复议机关查明阶段,无法知道申请人的诉称内容和被申请人的辩解理由;有些在复议机关查明部分写上经本机关查明,又查明,另查明,还查明等情形,缺乏了连贯性和严
    2023-04-24
    46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书模板
    一、行政复议撤销决定书模板关于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书怎么写杭政发〔2017〕63号杭锦旗锡尼镇人民政府:2017年2月25日,额日和巴特尔等五户牧民向旗人民政府递交复查申请书,请求对杭锦旗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25日作出的杭政复决字〔2010〕1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锡尼镇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4日作出的《锡尼镇人民政府关于巴音布拉格嘎查牧民张世成草场四至界线的意见》(锡政发〔2007〕35号文件)进行复查并予以撤销。2017年3月10日,锡尼镇人民政府向旗人民政府报告称,因锡政发〔2007〕35号文件存在错误,申请撤销锡政发〔2007〕35号文件。经审查,2007年6月4日,杭锦旗锡尼镇人民政府作出《锡尼镇人民政府关于巴音布拉格嘎查牧民张世成草场四至界线的意见》(锡政发〔2007〕35号文件)。额日和巴特尔等五户牧民不服该意见,于2010年8月20日向杭锦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06
    16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 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咨询
    •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机关中止审查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8
      这个要看中止的事由了,一般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的。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中止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待影响案件审理的事由和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中止时间
    • 中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可否复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2
      ,不管行政相对人是否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都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仅仅是例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行政复议法中中止行为的审查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8
      如果审查机关有权审查,可以一起处理,不存在中止的情况,无权处理的,可以移交,中止审查。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 行政复议决定书签批单中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怎样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7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______
    •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呢?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