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22:33 191 人看过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如何进行,拆迁补偿采取什么形式
    拆迁补偿有产权交换、估价补偿和产权交换与估价补偿相结合三种形式。产权交换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房屋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重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的原房屋被拆迁后仍保留相应的产权。产权交易对被拆迁人的住房富余率有负面影响,但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等合法权益,这也符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势所趋。因此,《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以产权交换形式要求赔偿的权利,并规定:“拆迁出租房屋应当实行产权交换。”当然,产权交换不是绝对的。对有特殊困难且无其他房屋可交换的建设项目,不能支持被拆迁人产权交换的要求。此外,拆除地面附属建筑不实行产权交换,而是要发放拆迁补贴。价格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形式补偿因拆迁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价格补偿是拆迁人愿意采取的一种形式。既能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各种问题,又能有效提高房地产管理效率。缺点是房地产开发初期投资过大。产权交易与价格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部分
    2023-05-31
    486人看过
  • 拆迁安置费和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这个各个省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要看省政府的规定。拆迁前会进行公示的。一般安置补助费都是按照居住人口来进行补助的。按《土地管理法》限定,安置补贴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一、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2023-06-23
    189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然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
    2023-06-15
    380人看过
  • 安置拆迁补偿方案是什么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会征收房屋,并给予一定补偿。一、拆迁房屋有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价值要根据被拆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以平方米为单位估算成本价,也可能会包括区位补偿费;(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被拆迁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般为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拆迁方会根据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设定一定的奖励性补偿。二、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吗?公租房拆迁,承租人一般不能获得拆迁款。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的补偿对象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房屋的承租人只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并不是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
    2023-06-24
    34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拆迁补偿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拆迁或征收安置房时,应将补偿款交给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權人。同时,还需签订相关的补偿安置协议。政府或拆迁单位通常会提前公布拆迁的安置房区域公告,并征求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应小于30天。如果拆迁或征收安置房,应将补偿款交給該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權人。同时,需要注意签订相关明確的补偿安置协议。政府或拆迁单位通常會提前公布對所拆迁的安置房區域公告,並征求所在區域民眾的意見。征求意见的公告不應小於30天。 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给安置房所有者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给安置房所有者,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交回给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并根据被拆迁人的经济状况,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款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补偿款应
    2023-08-25
    204人看过
  •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
    2023-08-17
    413人看过
  • 关于拆迁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改革?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
    2023-07-04
    9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如何进行补偿安置,拆迁补偿有哪些形式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
    2023-06-15
    61人看过
  •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新规定?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一、定向土地拆迁补偿
    2023-04-06
    175人看过
  • 地铁拆迁,被征收人如何安置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建地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具体标准各地不统一,可随时留意当地政府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
    2023-04-13
    261人看过
  • 如何执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执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方式是: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结合实际征用的土地的情况对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同时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书。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
    2023-06-20
    314人看过
  • 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纠纷主要特点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2.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
    2023-06-12
    332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谁来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谁来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023-05-31
    189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的发放流程
    1、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流程(1)征地告知书;(2)征地公告;(3)补偿登记;(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补偿安置方案;(6)听证;(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8)支付补偿款。2、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流程(1)征收调查登记;(2)房屋征收决定;(3)征收补偿方案(公布);(4)房屋征收公告;(5)签订补偿协议;(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7)支付;(8)搬迁。一、个人征地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1、土地征收部门首先会发布征地公告;2、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3、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4、征用土地公告;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哪些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之日补偿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以被征
    2023-06-26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拆迁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1〕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征地拆迁安置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 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会将拟征地告知当做征地公告,在征地项目未获审批的情况下
    • 征地补偿安置款和拆迁安置款归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
    • 征地安置补偿费如何发放,流程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2
      首先应当发放到村集体里面。按照流程,村集体会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征地款集体留存的部分和个人发放部分的比例,然后再予以发放。
    • 什么叫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5-30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 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怎么安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