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执法,有着与其他部门和群众监督不同的作用,因此它是劳动合同法监督检查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具有六个主要特征:
(1)国家意志性。行政执法是由具体的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执法的实质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可以说,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以其名义实施的国家意志行为。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管理相对人都必须服从国家意志。
(2)执行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够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落到实处。
(3)具体性。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相对人只能是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也只能对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不具备普遍约束力。
(4)强制性。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活动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相对人只能接受并配合劳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相对人拒绝履行设定的义务,劳动行政部门有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权力。
(5)优益性。劳动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优惠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协助的义务。
(6)单向性。劳动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发生的行为,其效力的发生不以行政管理相人的意志为转移。
第三,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这种监督管理的结果会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产生,如对违法现象和不当行为采取制裁措施等。监督管理主体要对这种后果负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对象对监督管理处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分类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1)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普遍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地域管辖;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包括乡镇一级。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的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内容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督的内容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具体说来,就是本法第七十四条列举的七项内容。
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听取机制
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涉及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与监督对象用人单位的关系,二是与保护对象劳动者的关系,三是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理清三个方面的关系有助于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有必要听取代表劳动者的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4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制度专门的监管主体
3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2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91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体制
477人看过
-
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监督机制
2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2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监督制度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83.1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 3.2合同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3.3合同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4若劳动者从事的工种为有害作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3.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它安全事项,劳动
-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法律规定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1下面是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是怎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8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
-
劳动合同末位淘汰制度的法律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92006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解释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像徐某这种合同没有到终止时间,企业根据内部的淘汰制度提前与处于末位的劳动者解除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的法律规定,企业内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