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案件的处理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9:10:18 409 人看过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仲裁调解可以撤销吗

第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就是签收前可以反悔,但是签收后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有下列情况还是可以撤销的。

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案件简述: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公司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作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我参加了本次庭审活动,一、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2009并且向申请人支付因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而造成申请人收入损失的赔偿金(应得工资收入的月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任职财务总监,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该事实在庭审中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确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至于被申请人提出2009月份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明细为证的理由。本代理人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条、条、条、第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裁员都需要按照上述法条规定进行,履行系列的法律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补偿明细只是公司内部记账的凭证,而且该明细并不能代替解除合同协议适用,也未实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中调解的最佳时机是什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离婚庭前调解后多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07-05
    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解读之:事业单位劳动仲裁的处理
    第五十二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适用本法的规定。(一)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占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
    2023-06-09
    34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二审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对劳动争议仲裁作出明确规定。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一审。草案第五十条规定:仲裁员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予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是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议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五十条修改为: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023-04-25
    282人看过
  • 哪些劳动纠纷案件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哪些劳动纠纷案件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纠纷调解的基本原则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包括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
    2024-03-05
    380人看过
  • 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方法
    一、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方法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
    2024-01-08
    242人看过
  • 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与原来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相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了“一裁终局”制度,即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是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的案件包括:(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法定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的有利之处在于,当事人可以省去诉讼这一花费时间较长的环节,尽快解决争议,把精力投入到正常工作和事务中去。同时,为保证劳动者的诉权得到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明确规定,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来,劳动者的仲裁或诉讼权利都得到了较好的实现,使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问题上有了法律
    2023-06-14
    292人看过
  • 关于没有书面仲裁文件的劳动仲裁调解
    在25日下午我们便联系到了客户,客户在了解情况确认后将1000错款退回,但此时主任并没给客户说明也不愿意说明口挂情况,后经我和本行老员工商量认为不妥,又和客户联系说明情况,请求原谅,答应帮其解除挂失并得到客户谅解,我回到网点后也向主任说明(在此期间我已经将检查交到主管部门会计科),主任当时没说什么,而在26日早晨开会时强烈指责我的这种说明行为是在威胁客户,我觉得很委屈,当即辩解说明不是,主任当即大发脾气,让我收拾物品把我上交会计科处理,到达会计科后我又写了封检查交上去,然而领导却叫我回家等消息。在4月26日到5月10日期间,我和我父亲多次到建行进行交涉,而最终他们给我们的结果是已于4月30日将我以及另外6名员工退回给人才公司,并且退回原由是综合技能考核不合格(在4月20日之前曾进行过4项末尾淘汰制考核,我个人的总分为311.5,平均分为78左右,而会计科告诉我的平均分是68),在我们6人中
    2023-06-09
    432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受劳动仲裁处理?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事业单位与编制员工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合同制劳动者存在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劳动仲裁的限制。此案是否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案情简介:申诉人:招远市某公司被诉人:刘某申诉人请求事项:1、被诉人立即支付申诉人罚款和赔偿款共计人民币20万元。2、被诉人承担一切仲裁费用。申诉人诉称,被诉人刘某系申诉人处职工,在担任销售业务员期间,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私刻公章,制作虚假业务文件,骗取公司货物后占为已有,为同他人注册公司,进行营利性活动而挪用公司货款拒不交付。几年来,被诉人累计挪用货款、侵占财物达400多万元,形成死帐,金额为港币126万元,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针对被诉人上述情况,申诉人于2004年7月30日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以下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劳动调解的辨析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方面,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而在仲裁方面,组织则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此外,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方面,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而在仲裁方面,组织则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 劳动争议调解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是两种不同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调解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
    2023-08-31
    337人看过
  • 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案件由哪个仲裁委员会管辖?pppp[案情简介]梁小姐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某公司工作了两年,工资也一直由布吉公司发放,p但她所在公司工商登记的地址却在深圳市福田区。2003年4月,公司与她解除
    2023-07-16
    115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案件的调查笔录
    劳动仲裁案件调查笔录调查笔录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调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单位:电话:邮编:住(地)址:调查情况(问、答或观察情况):被调查人签名:年月日调查人签名:年月日《调查笔录》说明一、文书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一条仲裁委员会依法调查取证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本文书是仲裁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向有关知情人员或单位进行调查作记录时使用的文书。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1.为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记录完毕,应交被调查人阅读(或念给被调查人听),如发现有错记、漏记,应当面纠正、补记,经校阅无误,应当由被调查人在笔录的每一页下方签名,最后一页除签名外还要注明日期、时间。2.调查笔录本页不够用时,可接用专用笔录纸记录。
    2023-06-09
    13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规定了哪些调解方式
    一、劳动仲裁法规定了哪些调解方式劳动争议调解方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调解。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裁决前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二、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效力等同于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
    2024-03-10
    1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劳动调解申请的6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仲裁申请调解的时效是多久在调解书生效之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
    2023-07-21
    135人看过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案件简述: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代理词公司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作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我参加了本次庭审活动,一、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2009并且向申请人支付因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而造成申请人收入损失的赔偿金(应得工资收入的月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任职财务总监,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该事实在庭审中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确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至于被申请人提出2009月份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明细为证的理由。本代理人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条、条、条、第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裁员都需要按照上述法条规定进行,履行系列的法律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补偿明细只是公司内部记账的凭证,而且该明细并不能代替解除合同协议适用,也未实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中调解的最佳时机是什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离婚庭前调解后多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07-05
    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解读之:事业单位劳动仲裁的处理
    第五十二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适用本法的规定。(一)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占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
    2023-06-09
    34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二审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对劳动争议仲裁作出明确规定。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一审。草案第五十条规定:仲裁员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予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是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议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五十条修改为: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023-04-25
    282人看过
  • 哪些劳动纠纷案件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哪些劳动纠纷案件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纠纷调解的基本原则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包括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
    2024-03-05
    380人看过
  • 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方法
    一、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方法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
    2024-01-08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跳槽原则并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还需仲裁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 调解仲裁劳动仲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
    •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条件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8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各地掌握的标准不是很一致
    • 教师劳动仲裁调解案件收费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2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3
      1、2016年现行仲裁法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按现行规定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延长为一年,并且该时效可以中断、中止。 2、劳动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现在的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般的期限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