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8:14:43 355 人看过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与此同时,为了配合对于各类犯罪案件的审理,对于案件性质以及犯罪形态等方面也做出了规定。那么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关于该问题本文中做出了详尽的分析说明。

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1、犯罪预备:

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特征:

(1)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从形态看故意犯罪中的对象问题什么是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抢劫罪?对犯抢劫罪可以判处重刑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抢劫罪,主要应当考虑以下几点:1.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所谓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人员实施暴力侵袭或者其他强制力,包括推打、捆绑、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使他人处于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状态当即抢走财物或者强迫他人交出财物的方法。所谓胁迫,是指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不敢阻止而由行为人强行劫走财物。如果不是以暴力相威胁,而是对被害人以将要揭露隐私、毁坏财产等相威胁,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不是抢劫罪。所谓其他方法,是指对被害人采取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的方法。例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暂时丧失知觉而不能反抗的状态下,将财物当场掠走。在这里,必须是由于犯罪分子故意造成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如果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自己睡熟或者醉酒不醒,趁机秘
    2023-04-25
    116人看过
  • 转化型抢劫犯的犯罪成立与犯罪形态应分别认定
    2007年12月7日下午,王某在网吧将正在上网的雷某的手机盗走,当即被雷某发现。雷某立即追赶并大喊“抓小偷”。王某在网吧门口被雷某拦下后,将手机扔给雷某就准备往外逃,雷某和闻讯赶来的网吧保安刘某不放王某离开,王某就掏出跳刀,对参与拦截他逃跑的网吧保安刘某进行威胁。后王某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雷某手机价值1500元,达到盗窃罪定罪数额。■分歧本案中,王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威胁抓捕人员,已构成抢劫罪,这一点不存在异议。本案争议焦点是王某所犯抢劫罪是否已经既遂,对此有以下四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立法本意,转化型抢劫罪一经转化就既遂,根本不存在未遂形态。立法者规定转化型抢劫罪的目的在于严厉惩罚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让其犯罪性质从处罚较轻的盗窃、抢夺、诈骗罪转化为处罚较重的抢劫罪。行为人一旦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
    2023-05-31
    403人看过
  • 我国具有哪些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分类:1、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一、犯罪形态是否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形态不是只存在于直接故意中。犯罪形态包括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二、预备阶段成立犯罪中止吗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
    2023-06-27
    347人看过
  • 几种特殊形态下抢劫罪的认定
    以下是几种特殊形态下抢劫罪的认定有关内容1、在行为竞和犯的生成中,存在前后两个罪质不同的故意犯罪行为。行为人在甲罪既遂或者未遂后,临时起意实施乙罪。2、虽然先行行为和后行行为的罪质各异,但在构成要件上具有重合性。具体表现为,先行行为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后行行为有交集,或者能够被后行行为所覆盖。3、后行行为的部分构成要件与先行行为结合在一起,足以填充另一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4、先行行为与后行行为实质上是数罪。对于此种犯罪形态,笔者认为,应当将行为人前行行为与后行行为作为一个连续的整体,前行犯罪中的危害行为在后行行为中进行二次评价,否则行为人后行行为得不到准确评价,有悖罪刑法定的原则。因此,对于行为人先行实施某种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侵犯人身的犯罪案件时,或者在本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由于被害人处在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因而其后
    2023-02-17
    447人看过
  •  抢劫罪行的转化形态:敲诈勒索
    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的犯罪行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且行为人必须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这些行为,而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则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如果行为人作案以后,在其他的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就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或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这些行为,而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抢劫罪。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行为人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这里的“当场”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虽离开现场但尚被追逐的过程中。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中,没有达到目的,未取得财务而被人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
    2023-10-21
    203人看过
  • 抢劫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之区分
    如何认定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是理论上至今争议未决的问题。目前,大致存在如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无论是否抢到财物,只要侵害了人身权利,便都是既遂。此观点将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作为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第二种观点认为,抢劫罪属于财产犯罪,无论是否侵害了人身权利,都应以是否抢到财物作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第三种观点则是分不同情况来确定既遂与未遂标准,即对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所规定的属一般构成的抢劫罪和有加重情节的抢劫罪以是否抢到财物作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而对有致人重伤、死亡的加重结果的抢劫罪,则只要侵犯了人身权利,出现了加重结果,就视为既遂,而不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上述争议可以提升到抢劫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区分来作一番探讨。一、同一罪名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区分标准的同一性对犯罪既遂的解释,理论上以构成要件说为通说,即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分则条文
    2023-06-11
    93人看过
  •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只有当刑法分则明确要求行为人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事实也要有认识时,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要件,才能构成特定犯罪罪过的内容。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不要求认识刑事违法性。如果不认识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就不能构成罪过,不负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容易使有些人借口不懂法律逃避应负的刑事责任。2、意志因素这是指行为根据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的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意志对于危害行
    2023-02-15
    123人看过
  • 没有未遂形态的犯罪都有哪些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未遂,如张三准备杀李四,但是举刀的时候听到警笛声,吓的扔下刀就跑了,这个就是故意杀人未遂。一般而言,过失犯罪没有未遂。因为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了这种结果,才构成犯罪,不造成这种结果,也不构成犯罪了。另外一种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某种行为,那么就是犯罪既遂,不存在未遂的情况,常见的如传授犯罪方法罪,只要传授了,就构成犯罪。一、怎样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从以下方面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1、概念不同。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如行为人是故意杀人,其举刀或掏刀的行为便是着手。当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必须已实际指向犯罪对象,必须表现行为人的行为意图,同时要给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的现实威胁;二是犯罪未得逞,即
    2023-04-11
    272人看过
  • 抢劫罪减刑哪些情形
    抢劫罪减刑的情形有: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是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等。一、减刑的条件具体是什么?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
    2023-04-02
    210人看过
  • 抢劫罪有没有未遂形态,抢劫未遂可以少判刑吗
    一、抢劫罪有没有未遂形态抢劫罪有未遂形态。抢劫罪的未遂形态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抢劫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使抢劫得逞的犯罪形态。二、抢劫未遂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抢劫未遂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从《刑法》263条可以知道,入户阿抢劫起刑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就需要法庭根据犯罪事实的具体情节进行认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2023-06-29
    366人看过
  • 有哪些犯罪形态属于洗钱?
    洗钱犯罪的形式有:1、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也没有引人注目的谴责性,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2、复杂性,洗钱的方法很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可能被洗钱者使用;3、国际性,洗钱犯罪涉及广泛的领域,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4、资金密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洗钱犯罪及处罚标准?洗钱罪的处罚有三种情形:1、犯此罪,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2023-07-12
    136人看过
  • 该抢劫强奸案件犯罪形态如何认定
    抢劫后嫌钱少而返还又起意强奸,但是基于被害人承诺以后与其发生性关系而自愿停止——被害人董某租住被告人李某租住房间的对面房间。某日,李某见董某的房门上插着钥匙,即起歹念,并持刀开门进入董某的房间。李某用刀抵住董某,并要其交出现金。董某拿出现金100元交给李某。李某嫌钱少并将该100元现金扔回抽屉内,同时提出要与董某发生性关系,董某不从并极力反抗。其间,李某将董某的双上肢咬伤(表皮轻微伤)。之后,董某假意答应下午去李某租房内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才停止暴力行为。李某回自己房间拿500元现金给董某看伤,并要求其不许报警后又回自己住房。董某见李某回房,即打110报警,李某被抓获归案。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笔者持以下观点:抢劫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人身权和财产权),但是毕竟我国刑法将其归属为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必然考虑其既遂状态是否劫取了财产,也就是说,以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即只要
    2023-06-11
    440人看过
  •  抢劫罪有哪些具体情形?
    本文介绍了抢劫罪的情形,包括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八种情形。构成抢劫罪需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构成抢劫罪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入室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抢 劫 罪 的 核 心 要 件 是 什 么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核心要件包括
    2023-09-11
    244人看过
  • 绑架犯的罪数形态主要有哪些
    一、绑架犯的罪数形态主要有哪些?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独立的犯意,也非两个独立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绑架殴打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触犯数个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数罪而不是实质数罪,应当择一重罪处断,以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因为重伤或死亡作为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法定情节,作为包容犯可作绑架情节从重处罚。2、绑架人质同时劫取财物。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分歧很大。理由有:(1)从主观目的内容看,行为人绑架被害人是出于勒索钱财为目的
    2023-06-03
    18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抢劫后中止犯罪的技巧犯罪形态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31
      抢劫时暂停的是暂停犯罪的形式。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是暂停犯罪。《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是暂停犯罪。暂停犯罪不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暂停抢劫有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暂停犯罪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方法:(1)暂停准备。(2)未暂停。(3)终止。根据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 抢劫认罪态度好的事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
      抢劫后去自首,涉嫌抢劫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
    • 抢劫进行时中止什么犯罪形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6
      抢劫时中止的是犯罪中止形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抢劫时中止有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 (1)预备中止。 (2)实行未了中止。 (
    • 抢劫自己放弃了抢劫行为是什么犯罪形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3
      如果已经产生了的念头,但没有实施抢劫行为的,不按犯罪处理;但已经实施了抢劫行为,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自动放弃,也就是自动终止了犯罪行为的,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可以比照实行犯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 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抢劫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法定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犯罪构成(一)抢劫罪客体要件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二)抢劫罪客观要件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