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疫情期间减房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11:14 225 人看过

杭州疫情期间倡导减房租,但不作强制性规定。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

一、店面租赁注意事项有几种

店面租赁注意事项如下:

1、客户的经营能力。能力不足导致经营不善,引起纠纷和租金损失,最好找连锁品牌知名商家,确保其正常的租金收益;

2、租金支付标准。房租支付的方式要界定清楚,如保证金、押金、租金支付周期等,一般会交保证金一定数额,或含在押金里面,如押一付三、押三付三等;

3、违约及违约金。对于违约情况要详细规定,不要因为商铺小而忽略,且违约金一定要约定清楚,比如约定为违约期限租金总合的20%等;

4、损失的赔偿。对于商家客户有违规经营或破环房屋等情况的,一定要约定罚金,否则会产生较多的负面影响;

5、租赁期限。不要租期太短,其间的空置期也是租金损失,而且市场因素不好把握,最好稳定长期经营,如知名连锁经营品牌最好是10年及以上,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后进行合理递增;

6、免租期。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需要给客户合理的免租期,以进行装修、调试和试运行。行规是1-6个月,视新旧不同;

7、调查商铺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8、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 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9、税费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10、营业执照。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6)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11 、装修的处置。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12、水、电、电话线等。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13、租赁登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14、转租问题。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15、买卖与租赁。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6、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一、不能租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这类房屋,在法律上权利存在瑕疵,如果发生纠纷,权益都不到保障;

2、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如果没有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出租人是没有处分权的,租这样的房屋,本身就是对共有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3、权属有争议的。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

4、属于违法建筑的。违法建筑是指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7、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店面租赁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租赁店面的地址、面积、设施、装修、用途等情况;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等。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疫情期间租赁写字楼能免租金吗

疫情期间租赁写字楼,双方可以协商减免租金或者节约。受疫情影响,部分房屋承租人可能无法正常返还所在地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相关合同条款与出租人协商要求减免部分租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认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也可以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租房合同时间有一年就没写怎么写合同

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这样写: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路号院X号X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一间,供乙方经营使用();二、房屋租赁合同: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为止为1年,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或北京市政府征地,单位开发改造等,本合同自动终止;三、房屋租金:年月日——年月日,租金为;四、付款方式:半年一付且提前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前,月日前;五、合同期内,乙方不准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承担自己使用的水,电费和卫生费;六、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租用,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可优先照顾乙方,租金再议;七、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八、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九、承租期内乙方应保护室内设施,水,电如发现异常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乙方承担改造的一切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如在承租期间发生矛盾,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解决矛盾,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签字时间:签字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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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政府针对疫情减免房租有何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疫情期间,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5、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
    • 杭州疫情期间能在房租有优惠的项目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疫情流行期间,租赁市属以下国有经营住宅的企业和个人工商店免除2、3月的房租。租用其他经营用房时,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除租金2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免除租金月数给予房地产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年底疫情期间,住宅房租会减免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9
      中小企业在北京疫情期间租房减免。中小企业租赁京内市国有企业房地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经营或者按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不裁员,减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的房租;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月份减免租金50%,补贴标准不得超过企业减免租金20%。
    • 听说过肺炎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3
      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每个省份对中都要减租的政策。比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三)减轻企业负担。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
    • 杭州哪里可以看到疫情房租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5
      杭州疫情租赁政策包括:租赁市属及以下国有商业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可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商业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没有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