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是实物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8:23:54 143 人看过

一、书证是实物证据

1、书证是实物证据

2、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

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直接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关系
    实物证据不一定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也不一定是实物证据,两者的分类标准不同。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实物证据一般是指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等。指纹是直接证据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纹不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指纹只能证明案件的某种情况,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不属于直接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
    2023-07-04
    93人看过
  •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效力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效力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物证、书证当然属于实物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视听资料也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固定证据
    2022-08-08
    468人看过
  • 证据是事实吗
    法律综合知识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规定》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2024-04-13
    86人看过
  •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实物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二、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
    2024-01-26
    234人看过
  • 哪些证据属于物证,书证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2024-04-23
    72人看过
  • 行贿罪需要实物证据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贿罪需要实物证据吗在认定行贿犯罪行为时,所需的证据材料囊括了诸多方面,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此外,结合检验勘查所得的相关证据材料也同样重要。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证据的筛选、收集及运用都有着严格的规范与标准。因此,在进行证据收集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同时确保所获取的证据能够构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以便最终判定是否构成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第三百九十条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7-08
    362人看过
  • 实物证据是如何运用的
    实物证据自身客观性较强,但它是哑巴证据,不能自动对案件事实作出证明,从而不容易为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所直接了解,而且还可能被伪造、变造或发生变催因此,。为保证某证明力和判明其真实性,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规则:其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实物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察验、搜查、知押、“查证、调取、当事人提供等方式进行∥采取上述方式收集实物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对收集的实物证据要开列清单或开具收据,、并暴保管,不能保存的应采用拍照、制作模犁、绘图等方法进行保全和固定“实物证据的取得。要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如扣押物品清单、调取证据清单等)。针对实物证据容易灭失的特点,;收集实物还必须及时进行,以防止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而使实物证据灭失、毁损或被伪造、变造,并且,.我们还应当在收集过程中深入细致,以保证能够发现提取到备种微量物证。其二、物证据
    2023-06-03
    163人看过
  • 勘验笔录是不是实物证据
    一、勘验笔录是不是实物证据是实物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勘验前将勘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参加的,不影响勘验进行。当事人可以就勘验事项向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和说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注意勘验中的重要事项。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二、现场笔录和勘验笔录有何区别现场笔录和勘验笔录的区别有:1.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院审判人员制作的;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制作。2.所反映的事实不同。勘验笔录是在行政程序和诉讼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现场
    2023-10-23
    478人看过
  •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证明力标准?
    一、实物证据的客观性实物证据自身客观性较强,不能自动对案件事实作出证明,从而不容易为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所直接了解,而且还可能被伪造、变造或发生变催因此。二、实物证据收集的科学性1、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2、实物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察验、搜查、知押、“查证、调取、当事人提供等方式进行、3、采取上述方式收集实物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对收集的实物证据要开列清单或开具收据,并保管,不能保存的应采用拍照、制作模犁、绘图等方法进行保全和固定。4、实物证据的取得。要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如扣押物品清单、调取证据清单等)。针对实物证据容易灭失的特点,;5、收集实物还必须及时进行,以防止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而使实物证据灭失、毁损或被伪造、变造,并且我们还应当在收集过程中深入细致,以保证能够发现提取到备种微量物证。三、实物证据的原样保存注意分案分别保管,以防止
    2023-06-03
    97人看过
  • 贩毒是以抓到实物证据量刑吗
    贩毒不是以抓到实物证据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贩毒的行为不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大小,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而本罪的量刑标准则是以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毒品数量的大小来确定的。实物证据并非必须,只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即可。怎么判贩毒的量刑(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等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
    2023-08-13
    246人看过
  • 非法实物证据瑕疵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一、何为瑕疵证据?“瑕疵证据”一词虽早被理论界提及讨论,往往与非法证据混于一体,以致二者纠缠不清,普遍意义上瑕疵证据成为非法证据的另一称谓,或包含于非法证据外延范围内。然而,两个《证据规定》的相继出台,彻底厘清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含混关系,从法律层面赋予瑕疵证据自有含义,使得瑕疵证据能够独立出来,形成证据领域合法证据、瑕疵证据、非法证据三足鼎立局面。二、非法实物证据瑕疵证据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法益的性质不同。非法证据以刑讯逼供、威逼利诱为主要表现形式,侵犯的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与国际上通行的人权保障精神相违背。瑕疵证据侵犯的则只是是公民一般实体性权利或程序性权利。从侵犯法益性质以及侵犯严重程度而言,与非法证据相比都只能算是轻微的瑕疵。2、法律后果的差异。非法证据中的非法言词证据,侵犯了公民基本人权,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必须直接予以排除;非法实物证据因为证据客观性的相对稳定性,则由
    2023-04-13
    484人看过
  • 非法实物证据排除
    对于非法方式取得的实物证据,应在衡平的基础上予以有限排除。在我国,现行法律对非法实物证据并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以采信为原则。考虑到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和司法实际,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应通过审慎的法律衡平,对于不同的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采取不同的排除规则,力求达到防止程序违法与查明案件真实的平衡。具体到个案,对于案件重大,而某一非法实物证据的违法性较轻对案件真实的查明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时应予以采信;对于那种重大程序违法,对当事人基本权利有着严重侵犯的非法实物证据则应遵循程序至上原则予以排除。简言之,对与非法实物证据,应该采用有限排除的方式,在立法上应根据违法程度不同,对人权侵犯的程度不同,分类对待,有限排除。1.强制排除刑讯逼供所获得的实物证据实物证据不仅可以通过逮捕、搜查和扣押的方法取得,还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自己供出或交出。刑讯逼供的目的不仅在于取得口供,在许多情况下还在于取得犯罪的实物证据。
    2023-06-06
    366人看过
  •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
    一、实物证据概念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二、实物证据的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2、实物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2023-03-21
    128人看过
  • 怎样保存实物证据
    是怎样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物证据的保管是怎样的,为您解答。请阅读下文。实物证据的保管是对已经收集到的实物证据通过科学合理的保管,保证实物证据原有的特性、外形和内部信息不受破坏,做到不丧失、不改变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实物证据首先由现场侦查人员收集、固定,之后实物证据转移到公安机关进行保管、鉴定等,随之又转移到检察机关手中,由检察机关负责保管和举证,最后呈现在法庭上,这个过程就是实物证据保管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实物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移交、结案后处理等多个环节,可以看出实物证据保管过程是经过多机关、多部门和多人经手。发生医疗事故怎样保存证据合法有效?法官称,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存的证据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患者保管的门诊病历、报告单和就诊收据等。另一部分证据是指由院方保管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
    2023-08-15
    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言辞证据?实物证据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2、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 事实证据只能是物证证据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2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注: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2012年修正) 2、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该条第三款又规定,证据必须要经过査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一规定本身要求和实践情况看,收集来的
    • 实物证据通常是如何证明?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哪些区别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物证、书证当然属于实物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视听资料也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固定证
    • 2022年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广义上的物证。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又称之为人证。
    • 什么是非法实物证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0
      非法实物证据,是指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不能补正、作出合理解释,应当予以排除的物证、书证。对于收集书证、物证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违反宪法或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性规定,没有实质性的侵害被告人合法权益,则不宜界定为取得证据“非法”;对于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判断,应从违法收集证据的严重性和排除非法证据对国家利益损害程度来权衡,要根据具体案情,衡量各方面的情况后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