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偷销如何定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10:49 387 人看过

涉嫌触犯了职务侵占罪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什么叫作利用职务之便?
    利用职务之便一般是指行为人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应当按照贪污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怎么处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怎么处罚和主体身份是有关的。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若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可能会构成贪污罪或者是受贿罪,或是其他的罪名。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不同,涉及的罪名也不一样,至于后续的处罚,要依照罪名的不同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
    2023-08-01
    343人看过
  • 利用职务之便怎么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利用职务之便怎么解释在法律层面上,“利用职务之便”这一词汇的准确释义为,当事人行为人借助自身担任主管、承办或管理公共财产职责中所处的特定有利地位,通过虚构执行职务这样的表面形式,将公共财产暗自据为己有。倘若有关方面的公职人员持有上述情况,也就构成了贪污罪法规中的违法行为。具体而言,这些公职人员利用相应的职位优势,可能采取侵吞、盗窃、欺诈等多种方式,非法占有属于公共财产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什么罪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属于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受贿
    2024-02-22
    419人看过
  • 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之便
    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
    2023-03-04
    471人看过
  • 贪污罪能不能确定人为利用职务之便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犯罪是一种渎职性的财产犯罪,从行为表现看,又是一种特殊的盗窃、诈骗犯罪,其特殊性就表现在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利用职务便利就是贪污犯罪的行为特征。“利用”就是凭借和使用;“职务”是指行为人工作中从事业务享有的职能权力与负有的职责义务的集中表现;“便利”就是方便的条件与机会。利用职务便利就是行为人凭借、使用其在工作中由职能权力和职责义务的结合所形成的方便条件与机会。这种职务上便利的具体表现,一方面是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经手财物的便利,就是指持有、使用和转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则是对公共财物的存在、完好具有看管与保护的权力。另一方面是主管公共财物的便利。即有权决定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公共财物。一、现金交易如何认定受贿罪认定受贿罪:1、本罪为特殊主体犯罪,只能由
    2023-03-06
    96人看过
  • 受贿罪中“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的认定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廉政制度建设,也同时破坏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情况下是指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即利用本人因现有职务而主管、负责某种公共事务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包括虽然没有直接利用本人的职权,但却利用了与自己职务有直接关系的便利条件,即自己职权与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是间接受贿的重要内容。在认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利用第三
    2023-06-11
    206人看过
  •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代管资金可以定什么罪
    一、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代管资金可以定什么罪?涉嫌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
    2024-01-26
    255人看过
  • 怎么理解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之便?
    一、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之便怎么理解?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何为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中,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4个:1.主体要件: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客体要件: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3.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
    2023-04-28
    71人看过
  • 如何利用职务之便防止作品著作权纠纷
    1、如何防范服务作品著作权纠纷在签订合同时,防范服务作品著作权纠纷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双方的纠纷。一般情况下,合同不明确,会导致双方在著作权归属上发生纠纷,作者对作品只有署名权、奖励权和报酬权:
    2023-05-07
    191人看过
  • 财务利用职务之便多少金额构成犯罪?
    一、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多少金额构成犯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内容是什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刑法理论的通说与司法实践均认为,职务侵占罪包括
    2023-04-20
    235人看过
  • 利用职务之便犯罪危害,2023年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新规定
    利用职务之便犯罪危害,2022年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23号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023-02-11
    438人看过
  • 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人廖义琴(女,36岁,内江市东兴区人)于1991年12月至案发,一直在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案发时任储蓄会计。2010年4月22日下午,被告人廖义琴利用其担任信用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在下班前查验钱箱之机,用10多天前在某市场购买并事先捆扎好的三捆冥币,将钱箱内的三十万元现金换走,连夜带出该信用社,藏匿于邻居刘某家中。另据被告人廖义琴供述,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其弟弟廖某在外地搞工程欠了帐,她找同事陆续借了20多万帮其还帐,后因弟弟无法如期归还,遂实施了前述犯罪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廖义琴身为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木信用社职工,利用其担任该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冥币换真钞的方法,将该信用社现金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赃款已追回,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廖义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2023-04-25
    236人看过
  • 利用职务便利违法犯罪
    法律综合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何谓职务侵占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它主要针对的对象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种单位的指定职员,这类人会借助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地将本应当属于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且这个侵占金额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会构成该犯罪。其次,非国家公务人员如果接受他人贿赂被收买,那么他所实施的将是另一种犯罪叫做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充分利用自己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种单位中的职务优势,索求或是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某种经济便利。最后,当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方便,通过侵吞、偷偷盗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时,这种行为便是对社会有害的贪污罪的表现形式。《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
    2024-05-07
    264人看过
  • 利用职务之便是否是贪污罪定罪的充分条件?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犯罪是一种渎职性的财产犯罪,从行为表现看,又是一种特殊的盗窃、诈骗犯罪,其特殊性就表现在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利用职务便利就是贪污犯罪的行为特征。“利用”就是凭借和使用;“职务”是指行为人工作中从事业务享有的职能权力与负有的职责义务的集中表现;“便利”就是方便的条件与机会。利用职务便利就是行为人凭借、使用其在工作中由职能权力和职责义务的结合所形成的方便条件与机会。这种职务上便利的具体表现,一方面是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经手财物的便利,就是指持有、使用和转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则是对公共财物的存在、完好具有看管与保护的权力。另一方面是主管公共财物的便利。即有权决定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什么?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23-07-06
    476人看过
  • 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公司材料犯罪吗
    一、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公司材料犯罪吗?倒卖公司材料获利6万元以上会被判刑,涉嫌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公司材料涉嫌犯罪处理流程有哪些?1、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2、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3、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4、法庭审判。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
    2024-01-28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正常人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是什么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7
      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是属于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如果数额较大的情况,需要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情况,可以处于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没收当事人的财产。
    • 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是什么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
      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是属于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如果数额较大的情况,需要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情况,可以处于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没收当事人的财产。
    • 如何对待利用职务之便的员工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2
      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举报方式:直接向司法机关举报。司法机关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时,并不强调举报人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如实向司法机关反映所知情况即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 如何理解刑法上的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之便是否就是贪污贿赂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7
      利用职务之便是贪污贿赂犯罪客观要件之一,也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普通犯罪的区别之所在。所以正确理解“利用职务之便”的内涵及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地位,是正确界定贪污贿赂犯罪的又一个共通的关键性问题。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即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有利条件。我国刑法上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多处规定,如刑法第382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 利用职务便利,如何认定犯受贿罪,行贿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什么是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哪些具体形式“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则指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