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挂靠是否有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10:26 132 人看过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常见的挂靠行为有哪些?

商业行为——挂靠是指一些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投资创办初期或发展过程中,出于一定目的挂靠在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名下。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大多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被挂靠者对挂靠者没有任何投资,对挂靠者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也不问,一般只负责为挂靠者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各类证照。

建筑业——某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

机动车经营挂靠——是指人们在使用机动车参与交通活动时,拥有机动车的产权或使用权,但无机动车的车籍权。其方式一般分为车辆部分挂靠、车辆全部挂靠和指示性车辆挂靠。

户籍档案——户籍挂靠是指高校学生毕业时,找单位临时接收档案。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为了正常转出档案,联系好某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并将档案掉到该单位存档。手续上毕业生已经成为该单位员工,而实际上只有档案关系的调动,毕业生与挂靠单位并没有劳动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借此来规避其应尽的劳动法义务。为填补这一漏洞,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符合劳动关系实质要件,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被称之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从属性包括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023-02-14
    76人看过
  • 挂靠单位与车辆挂靠司机之间劳动关系能否成立
    一、挂靠单位与车主雇用司机的关系挂靠单位与车主签订的协议中一般都未约定车主所雇司机须遵守挂靠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其监督管理,亦未约定挂靠单位有权参与或者干涉车主车辆的营运。但挂靠单位允许车主以其名义运营并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金钱,挂靠单位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关系,可以视为挂靠单位授权车主雇用司机并对其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该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关系。车主所雇的司机间接受挂靠单位的劳动管理,间接从事挂靠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可视为挂靠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可以解释为挂靠单位与车主所雇的司机是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车主是以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他们只是没有一种法律形式的劳动关系,可以将其解释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虽然有些挂靠单位与车主之间的协议中写明,挂靠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车主自负,挂靠单位概不承担
    2023-03-03
    424人看过
  • 车辆挂靠劳动关系是如何确定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来加以确认。《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在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其关键和重点就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隶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性,具体包
    2023-04-29
    329人看过
  • 建筑挂靠劳动关系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一、建筑挂靠解析尽管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多元化用工方式使得相关纠纷层出不穷,新类型新问题不断涌现,在这其中由承包转包挂靠等经营模式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相关纠纷大多围绕劳动者与招聘者、用工单位、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展开,劳动者究竟与哪一方存在劳动关系?该由谁负责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又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请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已明确界定,挂靠车主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明确,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国家有关部委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
    2023-04-29
    22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怎么处理?
    一、劳动关系挂靠单位的处理办法和正常员工一样处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终止等。南京地区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再签不需要做劳动合同备案,其他地区问询当地劳动部门。另外,如果挂靠单位已经给他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险,那么每年申报的时候拿着挂靠单位的参保凭证,本单位可以不用缴纳养老等,但是工伤保险最好还是参加,因为工伤赔付由工伤发生时的劳动单位负责。如果是员工要挂靠你们单位,则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书面约定,说明:1、仅挂靠社会保险关系,时限为到XX为止(如劳动者正式退休为止),2、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分别由谁承担。3、与劳动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单位不限制劳动者就业。4、因单位解散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挂靠或缴纳社保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挂靠关系。等等。二、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2、特征(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
    2023-03-19
    3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可以挂靠在外服吗?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外服一般是指FESCO,是人力资源公司,可能你们公司委托对方办理人事关系手续。比如内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人容事代理等。看你们公司和外服签的合同一般有劳务派遣性质和劳务外包性质。也就是外服是你的用人单位。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不在公司上班可以解雇吗?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不上班的,如果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
    2023-08-03
    16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挂靠方与挂靠有没有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是在给挂科的单位做事这个就会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A律师或者到A律师办公室咨询。
    • 什么是挂靠关系与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挂靠本质来讲是一种资格借用的行为,挂靠劳动关系则是借用用人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 挂靠关系劳动关系的关系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5
      挂靠本质来讲是一种资格借用的行为,挂靠劳动关系则是借用用人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 单位车挂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2
      在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并非车辆实际所有人;并且关键在于被挂靠单位并不参与车辆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挂靠人作为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车辆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以说挂靠人所聘用的驾驶员与被挂靠单位之间在实质上并不存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的隶属性,双方因此也就不构成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挂靠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比如你要找个单位交社保,而社保关系是你被人家单位录用了,才能在人家单位交。这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挂靠。就是说,你因为某些目的,要让自己成为在职人员,就可以找家单位挂靠,形成名义上的或者说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其实也就是人家同意让你挂在他那里,实际上你并不是他们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