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情况下行政复议应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什么样的情形能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决定侵犯了自身权利或申请没有及时依法办理在内的多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三、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什么样的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有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认为行政确认(给了别人)侵犯了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有关纳税数额争议的行政征收,围绕是否纳、谁纳税、纳多少、如何纳这四个方面的争议需要复议前置。
3、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5、禁止经营者集中决定、对集中附加限制条件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n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n(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n(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n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n(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n(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n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n(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n(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n(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n(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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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中,问下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处理的情况有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5以下就是关于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处理的情况:《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因此,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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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会不受理嘛,哪些情况下行政复议才会受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4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所以您说的行政复议会不受理嘛,会存在不受理现象,但会由有关机关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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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必须受理吗,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4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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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终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5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即: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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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什么情况下不能行政复议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8依照行政复议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