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
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的效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前述案例中,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
二、格式合同的特点
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点: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
三、格式合同可以修改吗
格式合同可以修改。只要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平等协商后可以修改格式合同。对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来说,必须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和履行说明义务,不得恶意限制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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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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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特点是?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又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条款均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仍然属于格式合同。二、格式合同特点是什么格式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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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算不算格式合同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合同中没有与业主商量就确定的条款,叫格式条款;简言之,就是打印好的不能更改的条款是格式条款,而空出来由双方确认后由手填写的条款就不是格式条款了。对于你问的第四条应该怎样理解,我个人认为,不属于格式条款,它空出来是和业主商量之后确定的,但后来因为没有和业主商量或者和业主商量之后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因而仍然空着。至于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缴费,还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之后仍然不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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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以格式形式生效有什么特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 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 3、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格式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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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格式条款而被拒签的合同是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使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得以简化,提高交易效率。但是,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往往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条款中列入一些不公平的条款,而对方当事人由于其自身地位的原因,只能被动接受,因此这样的合同往往会违背公平原则。所以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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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哪些格式特点?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0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一般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