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因为政府承诺修建的某条道路迟迟没有开工而蒙受重大损失,欲告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违法。如以市政府为被告,它以仅有统筹协调之责任而无具体管理之职权为由抗辩,如以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为被告,发现此案牵涉城建规划、土地管理、房地产评审委员会等;
(2)获得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
(3)获得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不应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机构当然更不应该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责任应由设立该机构的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该机构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承担。
一般认为,只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在行政主体范围缩小到一级人民政府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与行政主体资格保持一致固然有利于确定行政责任的具体承担者,但无疑会给原告参加诉讼、被告应诉等均带来不便,也会给现行的诉讼管辖制度带来重大冲击。
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并有利于法院行使管辖权,行政主体资格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应予以分离。一个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主要看它能否最终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从实体法的角度进行的判断;而一个组织能否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主要考虑是否便利诉讼,是从程序法角度进行的判断;两者不必一定标准一致。只要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办公经费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构,都可以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在被判决承担责任后,如不具有主体资格的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在具体执行中可以求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上级机关最终承担,比如直接执行该上级机关的财产。而在行政纠纷涉及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时,可以以各工作部门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判决亦可以确定该政府为案件责任的最终承担者,至于具体执行中各工作部门的分担,应属行政之内部事务,对外只由该级政府负责到底。
因此,我们主张行政主体的认定标准应提高,范围应缩小;而行政诉讼的被告认定标准则应减低,范围应放宽;两者不必一定标准一致。如此则可既便利当事人诉讼又有利于行政责任的承担,亦符合建设一个责任政府的法治潮流。
-
行政主体资格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探讨
37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1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6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查被告的主体资格
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
12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319人看过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现简要介绍如下:首先,行政诉讼原告必须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以下情形可以作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判断标准: 1、被诉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2、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3、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4、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 5、为维护自身
-
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格的确认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7按照法律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
-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谁有主体资格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行政诉讼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原告主体资格; 如果相应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如果相应的法人、组织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在行政诉讼中关于被告主体资格的确定,应该参照以下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
行政诉讼中行政被告对诉讼主体资格怎么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8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即上述两条件为选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