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纠纷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02:18 399 人看过

依据业主和开发商之前签订的或者由业主委员会于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有关物业管理合同,双方确立一系列权利义务。如物业公司承担安全及服务义务。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颠倒市场主体的位置和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管而不理,致使业主享受不到缴费后的服务。或者,业主因为种种原因拒缴物业管理费。这些都可能引起纠纷。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物业管理市场体制发展不成熟,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导致纠纷发生,进而引发各种极端事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出现的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的一些纠纷,那么就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解决,正常情况之下应当是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诉讼方式解决之后就有强制力。

一、可以不用物业公司吗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业主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这种选择权体现在选择物业公司,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以及如何与物业公司签约等方面,当然也体现在以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上。

但要注意的是,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业主方不能擅自终止合同,不能单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交费义务。目前在小区管理中出现的一些物业公司赖着不走和业主随便更换物业公司的情况都是不正常的。

物业公司如果得不到业主的聘任,仅凭开发商的选聘进驻后,一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另聘或者决定不聘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提供服务。不过物业公司一旦和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服务合同,业主也不能背信弃义撕毁合同。

物业公司如果服务不合格,要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还要说明,要不要物业管理服务,虽然业主有权决定,但并不是单个业主可以任意决定。业主行使权利的方式是参加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表达意志。如果业主集体决定不要物业服务,那么就可以不要物业服务,如果集体决定需要物业服务,则个别业主不能拒绝物业服务,更不能以自己不要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是因为,业主的物业是相互关联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应当兼顾。

二、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该怎么办

业主以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处理:1、业主该交的费用就先交。因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是无理且违法的行为,且物业提供了物业服务就有权收物业管理费。关于这一点,实际中很多业主就是走进误区,以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可以拒绝交钱,要是拒付较多钱款的话,就有可能被物业告上法院;2、业主可以收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相关资料证据,然后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甚至可以辞退不负责的物业公司;3、如果协商不成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确实没有得到改善,那么在收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资料证据后,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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