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县民警吉忠春杀人案终审判决:改判死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36:12 461 人看过

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民警吉忠春持枪杀人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民事部分赔偿10万元的判决,吉忠春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云南省高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7日的判决结果。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吉忠春是蒙自县公安民警,2009年2月13日醉酒驾车后,因倒车琐事与潘俊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扯打,扯打过程中吉忠春拔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朝潘俊射击三枪,致其当场死亡。案件经蒙自县公安局侦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红河州中院于4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吉忠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吉忠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馨月等1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吉忠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馨月等均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云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红河州中院对民事部分的判决,即判令吉忠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0万元;维持红河州中院对吉忠春犯故意杀人罪的定性;吉忠春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了解到,改判死缓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高院审理认为吉忠春作案后知道他人已报案,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无拒捕行为,可视为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其行为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件起因是被害人与吉忠春为倒车琐事,双方相互吵打而引发,吉忠春故意杀人的主观恶性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有所不同。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云南法官嫖宿幼女案二审改判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政府22日证实,该县原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杨德会涉嫌嫖宿幼女一案21日下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杨德会犯嫖宿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杨德会,捕前在富源县法院工作,因涉嫌嫖宿幼女罪,于2009年3月14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强奸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执行逮捕。马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德会无罪后,于2010年3月31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010年5月17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富源县公安局于同日执行逮捕。21日下午,该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杨某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为牟取利益,将被害人徐某某(女,1995年2月7日出生)带到富源一酒店,对徐某某进行殴打和语言威胁,迫使徐某某与何某某发生性关系;2009年2月28日13时左右,杨某某伙同李某某再次威
    2023-04-25
    277人看过
  • 辱妻杀人案终审:判无期
    2015年2月5日,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张家庄村村民毕某新因认为妻子曾某梅被同村村民冀某强奸,前往讨要说法的过程将冀某杀死。案件多次开庭,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书,判处毕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冀某家人共计2万余元,增某梅表示不能接受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将着手进行申诉。在这件事的背后,毕某新在杀人之前,翼某已经犯了强奸罪,但是为何当地警方并没有逮捕翼某呢?根据公安局提供的资料,针对翼某涉嫌强奸一案,公安机关认定相关犯罪事实的证据证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足以认定。涉嫌强奸三次这种重罪,公安机关在14年12月就出具了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之前应该有报捕程序,但为什么指导杀人案发生时嫌疑人都没有被逮捕,而监视居住也没有施行严密监控的措施,翼某能够在村内村外自由活动,根本没有起到监视居住的作用,这肯定会另毕某新夫妇感到严重的恐惧和担忧。这注定是一场没有赢
    2023-06-03
    83人看过
  • 一审判死刑二审能不能改判死缓?
    能否判处死缓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情节、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地位而定,建议在死刑复核阶段争取。《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
    2023-03-07
    458人看过
  • 杀人逃亡20年,最终判决死刑?
    视情况而定。首先要看所犯罪行当初是否立案,其次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综合判定是否判死刑。法定追诉时效期间最长为20年,如果是立案了的,不论过了多久都会追究刑事案件,如果当初没有立案,那么过了20年的,除非是认为必须追诉的,经过检察院批准的,才会判刑。一般入室抢劫杀人判死刑吗入室抢劫杀人导致人死亡,是否会判死刑,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但是入室抢劫的最高量刑标准和杀人罪的最高量刑标准都是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实际生活中,有些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中又故意杀害他人的,对于这类抢劫杀人的案件的定罪处罚要视具体情况:(一)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的案件。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二)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
    2023-07-06
    175人看过
  • “民警枪杀孕妇案”宣判广西高院维持死刑判决
    4月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原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某醉酒后持枪杀害孕妇一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胡某上诉,维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28日,胡某携带配备的六四式手枪协助湖南省新化县两名民警到平南县某镇调查案件。当日19时许,三人结束工作后到某镇兄弟酒家吃晚餐,席间胡某违规饮酒。21时许,胡某酒后乘车返回平南县城,途经某镇某街时,胡某要求下车并在街道上吵闹滋事。22时许,胡某在街道上掏出随身佩带的六四式手枪开了一枪,随后进入被害人蔡某、吴女(孕妇)夫妇经营的老牌螺蛳粉店内,询问是否有奶茶卖。听说没有后,胡某用枪拍打餐桌,接着持枪朝店内天花板开了一枪,还持枪指着正在店内吃米粉的客人头部。当吴女再次说没有奶茶时,胡某朝蔡某开枪,击中蔡某右肩,致蔡某轻伤。在蔡某要求妻子吴女打
    2023-06-11
    207人看过
  • 判决死缓后是否会改判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份份子,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去进行决定。如果是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适当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是故意犯罪的情况,通常会执行死刑。在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是发现了新罪,或者是其他罪没有进行判决的,应该撤销缓刑。同时对新犯的罪行或者是新发现的罪行进行判定。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判决的区别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
    2023-07-01
    247人看过
  • 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故意杀人如何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对杀人者可以判处死刑,鉴于被告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法院会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复核的方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在死刑复核权回收之后,应当根据诉讼的规律设计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尽管其不同于一审、二审程序,但可以进行诉讼化改造。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
    2023-06-03
    459人看过
  • 云南彝良抢劫杀人焚尸案宣判
    云南彝良高度关注的杀人焚尸案,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彭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冯某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由四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00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7月份,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张某某认识后,认为受害人有钱,胡某便邀约彭某、冯某共谋抢劫受害人后将其杀害,并用汽油焚烧尸体,冯某提出作案地点。2009年12月3日,被告人冯某、付某买来汽油,当晚10时许,被告人胡某将受害人骗至其家后转至一废弃矿洞内,在洞底,四被告人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130余元及银行卡两张,在逼问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四人先后用刀对受害人进行刺杀,并将购买的汽油倒在
    2023-06-11
    123人看过
  • 云南省广南县特大袭警案庭审纪实
    2月9日,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法庭里座无虚席,震惊全国的广南县特大袭警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云。文山州检察院派出4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并采用多媒体举证系统进行举证,受害人单位广南县公安局多名民警以及被告人赵忠文亲属10余人到庭旁听。抢劫杀人爆炸:检察官控三宗罪公诉方以被告人赵忠文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起诉书指控,2006年10月23日23时许,因群众报告赵忠文形迹可疑,广南县杨柳井乡派出所民警罗民与治安协管员罗洋到杨柳井街上找到赵忠文进行盘问并要求赵忠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赵忠文不去,并骑上摩托车想跑,当罗民制止时,赵忠文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罗民4刀后逃离。次日凌晨,赵忠文逃回百花草村家中,携带炸药骑着摩托车载其妻子逃至莲城镇坝赖水库其母熊天珍(另案处理)家躲藏。事发后,公安机关部署抓捕赵忠文,民警周卫鸿
    2023-06-11
    412人看过
  • 云南10人非法买卖弹药2人判死缓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由公安部挂牌督办、先后非法买卖小口径枪弹47万余发的被告人王云生、王志新、树国宝、王绍武、杨忠林、和永清、马东平、杨学林、知评、恩主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云生、王志新犯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树国宝等八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被告人杨忠林经人介绍到勐腊县找到当时在某武警边防部队服兵役的副教导员王志新,通过王志新与被告人王云生见面,并一起吃饭,期间,杨忠林谈及欲做小口径子弹生意,王云生叫杨直接与王志新联系。随后,杨忠林以每发1.40元人民币从王志新处购得小口径子弹3000发带回宁蒗县,除自己用了一部分外,其余均高价卖与当地人。此后,从2006年初至案发,通过被告人王志新的接洽,根据杨忠林、树国宝、王绍武所需小口径枪弹的数量及汇款数额,被告王云生利用做边贸生意的便利条件找境外商人联系,多
    2023-04-25
    231人看过
  • "杀妻骗保"案一波三折死缓改判无罪
    2005年06月08日18:22新华网2003年初,一桩“杀妻骗保”案轰动武汉三镇。一时间,人们街谈巷议:有一对王氏兄弟合谋,杀死了弟弟的妻子,骗取保险公司160多万元的保险金。此后,王氏兄弟先后被法院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然而,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作出终审判决:王氏兄弟无罪。(套了那么久,是逢高就走?还是继续等待?)从死缓到无罪,是什么制造了这魔术般的局面?煤气中毒,夺走弟媳生命昨日,省高院办案法官介绍,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37岁的大王(化名)与34岁的小王(化名)是一对亲兄弟。大王在汉正街做服装生意,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决定采取购买保险,再将被保险人杀害的办法,获取保险赔偿金。2002年7月,大王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妻姐秦某购买604万元人身意外保险。但因种种原因,保险公司核保后,只愿限额赔保30万元,大王为此退保。大王并不甘心,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为秦
    2023-04-23
    479人看过
  • 男子掐死半路妻子后自杀一审被判死缓
    57岁的内蒙古男子韩景春,因琐事与再婚妻子宋某发生争吵,并在宾馆中将妻子掐死。此后,韩景春欲割腕自杀被救活。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景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法院查明,57岁的韩景春是盐业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2010年11月23日1时许,他在北京市西城区狮子店胡同一酒店房间内,因琐事与妻子宋某发生争吵,后韩景春双手扼压宋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韩景春作案后自杀未遂,后被查获归案。期间韩景春曾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但均未拨通。法庭上,韩景春辩解称,他是为了哄劝宋某才用手掐了她的颈部,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案发后其用手机拨通了110报警电话。韩景春的律师提出,韩景春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韩景春曾拨打110,应认定为自首。检查机关出示的韩景春的供词显示,韩景春与宋某结婚后的第3年,两人因为一些小事发生矛盾,后来越来越严重。2010年11月15日早上又发生
    2023-06-11
    497人看过
  • 死刑是否是杀人罪的最终审判?
    杀人是否会枪毙,是看情况而定的。一般来说情节严重才判死刑,情节轻或者间接杀人,可以判3年到10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判3到7年,情节较轻的判3年以下。碰到抢劫,杀人,强奸等暴力事件,致犯罪主体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用判刑。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一定都要判死刑的。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杀人后逃跑20年会被判死刑吗视情况而定。首先要看所犯罪行当初是否立案,其次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综合判定是否判死刑。法定追诉时效期间最长为20年,如果是立案了的,不论过了多久都会追究刑事案件,如果当初没有立案,那么过了20年的,除非是认为必须追诉的,经过检察院批准的,才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3-07-06
    427人看过
  • 李培英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案,山东省高级法院于7月6日上午9时宣判,驳回李培英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前,2009年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培英犯有受贿罪和贪污罪两项罪行。2000年至2003年,李培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委托理财之机,先后三次私自从理财公司转走理财金累计8250万元,归其个人使用或实际控制,构成贪污罪。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2661万余元,构成受贿罪。一审法院认为,李培英受贿266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贪污款高达8250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贪污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两罪并罚,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一审宣判后,李培英不服判决
    2023-06-11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警察杀人如何判死缓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4
      从事发的起因看,吉忠春杀人的动机并非恶劣。吉忠春在非公务期间饮酒后因倒车一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这样的起因,应该是再普通不过的了,每天,在社会的各个角落,这样的争执会成千上万的发生。作为从事警察职业的吉忠春,下班后,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也会饮酒,也会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也会情绪失控,因此,不能因为是警察,就对他在人格上有过高的苛求,剥夺他作为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能表现出的正常特征。
    • 警察杀人怎么判死缓的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国家要尊守的最高原则。普通群众犯罪后,如有可恕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处罚,同样,无论高官还是贱民,无论是富人还穷人,无论是警察还是百姓,犯罪后如果有可恕情节,也应当一视同仁的从轻处罚。也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 案件终审判决重审怎样定罪改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1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申请再审或者申诉。
    • 庭审企图自杀人民法院会判决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依据是,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七)未经批准;(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被告人。《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逃跑的,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
    • 一审判死刑二审能不能改判死缓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4
      能否判处死缓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情节、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地位而定,建议在死刑复核阶段争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