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7:00:54 164 人看过

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二)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四)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一、共同债务分割了能再分共同财产吗

共同债务分割了能再分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当事人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有哪些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一般是: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通俗地讲,就是继承遗产多的人多分担债务,继承遗产少的人少分担债务。当然,这种分担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有时,被继承人遗留的都是实物或不动产,各继承人要求保留这些实物作为纪念或使用这些不动产的,也可由各人先继承实物或不动产,然后按照实物或不动产价值的比例分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确认(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对外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内夫妻双方可以约由一方承担或按比例承担。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主张由另一方按约定或法院文书承担相应责任。二、何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夫妻双方事先的共同签名确认的债务,也可以是事后一方对另一方所负债务的追认。在债务形成之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优势地
    2023-06-04
    321人看过
  •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如何界定?"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共同债务,由夫妻进行共同偿还。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
    2023-07-23
    402人看过
  • 怎么去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等。一、老公欠信用卡老婆会对吗老公欠信用卡老婆是否会还要分情况而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
    2023-03-23
    435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与分居期间债务的区别
    夫妻共同债务是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是属于个人债务的,是不包括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交通事故赔偿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么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信用卡离婚后多久不能办理夫妻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
    2023-06-28
    92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债务分配原则
    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所遵行的基本原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方式1、同居关系的财产关系以共同共有为主。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为购买房子各自出了多少钱,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2、同居关系的一方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独立财产的,则该财产归自己独立享有。如同居之前的各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
    2023-02-21
    228人看过
  • 解决同居期间债务和债权的方法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处理的方式:1、债务用于个人生活,一般由个人承担,用于共同生活,一般由双方按照比例承担,没有约定的,则连带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产生的债权一般认定为共同债权,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2023-07-06
    8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6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应当按共同债务进行偿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
    • 非法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区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4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 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长期债务是指需要支付利息、年期超过1年的贷款或财务责任。长期债务在英、美、法国的概念:以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的形式筹款而形成的债务。短期债务亦称短期负债。需要在短时间内(一般为一年以内)清偿的各种债务。
    • 诉讼期间的债务和财产如何分割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诉讼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