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历过拆迁的人,谈起拆迁,总觉得这是一条暴富的捷径;而切身经历过拆迁的人,提起拆迁,才会觉得补偿四处都是坑,暴富也几乎不可能。
拆迁补偿不合理已经是各地的通病了,那为什么总有人会早早地把字给签了呢?
我们可以首先来看看拆迁补偿款的构成情况。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安置等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奖励等。前三项只要符合条件的,都是可以正常获得的,且没有相应的期限。但奖励,则有明确的奖励期限,过了期限之后,则不再支付。
河南梁先生老家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上,关于奖励的规定是这样的:于10月31日前签约的,补偿款上浮百分之五十;11月30日前签约的,补偿款上浮百分之三十;12月31号之前签约的,补偿款上浮百分之十,逾期签约的,不提供奖励。
这一项规定让好多人争先恐后的签字了,生怕奖励会降低,甚至得不到奖励。高额奖励让人们只看到多出来的费用,而忽视了我们本该得到的补偿,这所谓的奖励,对拆迁户来说,到底是奖励,还是陷阱?
对一个征地拆迁项目来说,征收方的财政是有限的,不可能额外多出很多补贴来奖励给大家,那么这些高昂的奖励又是怎么来的呢?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克扣本该有的补偿,再转移到奖励上,补偿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却可以有效的提高签约率,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拆迁方愿意给出一百万的补偿,第一种方案,拆迁方直接补偿一百万,第二种方案,所有人的补偿都只有七十万,提前签字的人奖励三十万,这两种方案,大家觉得哪种签字率会高一些?同样的一百万,面对第一种方案的人,会觉得反正大家都是一百万,什么时候签都是一百万,我不如等等,到最后说不定补偿能提高,即使没有提高,也不可能比现在还要低。而面对第二种方案,大多数人会害怕拖过了时间,降低了原本应该得到的补偿。
所以奖励,本质上就是陷阱,是引诱大家提早签字的奶酪,同时也剥夺了被拆迁人思考的时间和选择的权利。
上面的假设还是建立在总补偿一样的基础上,有的拆迁方开出的补偿,即使加上奖励甚至都不够在周边买房的,但还是会吸引一大部分人签字。
所以即明拆迁律师也希望大家面对奖励的时候,能够擦亮眼睛,好好算一算,现在的补偿加上奖励,能不能保证您在周边买的够同等面积的房屋,如果不够,那还不如直接走法律途径,按照周边房价来要求,最终得到的补偿还反而比为了奖励盲目签约拿到的补偿高。
同时也希望各位被拆迁人,如果不确定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的,一定要多看,多问,即明律师在此恭候大家。
-
拆迁奖励中有陷阱吗
428人看过
-
拆迁奖励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背后的套路深得很!
393人看过
-
早签协议给“奖励”,拆迁奖励金的陷阱该如何避免
230人看过
-
如何避免提前签订协议的陷阱,以“奖励”和搬迁奖励
67人看过
-
拆迁奖励补偿
473人看过
-
奖励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231人看过
-
奖励款算征地补偿款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11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收益可以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又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
奖是福利还是奖励?是否应该计算缴纳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等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3]46号)》第八款,在XX未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个人取得的计划生育奖励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取得企业(单位)等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除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标准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一次性奖励(或补助),以及获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计划生育
-
二胎奖励假是怎么算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看来你并不理解目前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只要你们夫妻是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在2016年生育子女的,不管是生育第一个子女或是第二个子女,都可以享受你所说的“现在的二胎待遇”(因为生育延长假和陪护假,并非仅仅是“二胎待遇”)。其实,现在生育二胎也并不没有什么多的待遇,无非也就是享受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护假。
-
产假中的奖励假是怎么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此外,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提升新生儿照顾水平,鼓励群众执行基本生育国策,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修正案(草案)》将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
-
传销奖励算不算传销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30《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我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是否属于传销,重要看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