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6 19:49:49 471 人看过

一、农民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确实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但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权利内容通常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

这种权利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之上,是农民基于其集体成员身份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该法第九条也指出,承包方承包土地后,即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他们可以选择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而将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这些法律规定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物权,其有效期限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而有所区别。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而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还可以适当延长(《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这些期限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会得到明确约定。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时,该权利即归于消灭,承包方需将承包地交回给发包方。

因此,农民在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也应注意其有效期限,以便在期限届满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成年人有权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有。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但是由于未成年人没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继承的财产就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一、未成年人能卖房子吗未成年孩子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提供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及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年满十八周岁即可以自主买卖、抵押房产。二、未成年人能办房产证吗?可以,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提供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及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年满十八周岁即可以自主买卖、抵押房产。三、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应该怎样去行使未成年人继承权的行使:1、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2、八周岁以上的限制行为能力
    2023-02-24
    34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差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
    2023-07-20
    344人看过
  • 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哪些
    第一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如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第二类: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如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就业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顶欠款,违法收回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用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等。第三类: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如承包期内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等。第四类: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对适合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第一轮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不执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不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超额预留机动地等。第五类: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
    2023-06-20
    16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般是由当地政府机关颁发的。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用途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2.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获得流转租金增加个人收入。3.所承包的土地在被征用时可以获得补偿;4.部分地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农业补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为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土地流转、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
    2023-06-07
    316人看过
  • 共有土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没有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
    2023-07-03
    2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
    2023-03-15
    348人看过
  •  乡镇是否有权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承包期间,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权收回。但是,如果因为自然灾害等严重毁损导致承包地需要适当调整或收回,就必须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承包期间,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权收回,但若因自然灾害等严重毁损导致承包地需要适当调整或收回,必须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能收回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此,乡镇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合理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乡镇在
    2023-08-24
    217人看过
  • 现在农民的土地能承包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一、现在农民的土地能承包吗农村土地可以发包给本村的村民,而村民一般以家庭的形式进行承包,村集体和村民签订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1、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2、移转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3、继承取得承包经营权。农村土
    2024-01-31
    13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宅基地吗
    宅基地是用于村民兴建房屋的集体土地,宅基地是不能承包的,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包括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这种经营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
    2023-08-17
    370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有吗
    主要考虑的是户口迁出地的性质问题,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维护土地承包权,如果当地村委会违法收回土地承包权,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投诉,情况严重的可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一、拆迁维权请律师有用吗有用。一、律师掌握着专业的拆迁维权知识。先随意列举几个拆迁维权过程之中的经常遇到的词汇。比如,房产置换、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许可证、拆迁纠纷裁决、拆迁评估、征补条例、异地兑换。试问,你对这些词汇的含义是否了解?我想大多数人对这其中的大多数词汇都感到陌生。甚至有少部分人,对上述概念几乎一无所知。但是,要知道的是,这些真的是征地拆迁领域最基本的概念,是每一位拆迁律师耳熟能详的概念,也是他们经常运用的概念。那么
    2023-03-19
    32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上有限制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转让给外地人吗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要符后两个条件: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
    2023-08-14
    456人看过
  • 解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责任有谁承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其成员意愿自主制定和实施承包方案。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就相关的政策,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程序加以指导,但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土地承包,更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1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指出的是,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2023-04-26
    3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有没有必要长期坚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赋予了农民自主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劳动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一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1)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户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3)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不仅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种粮、种棉的积极性,而且使他们从当地的实际和市场的需求出发,一方面,积极调整生产结构,种植适销对路的其他经济作物,饲养优质的家禽家畜,开发新的产品,大力发展农村多种经营。(4)土地既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5)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功,为城市改革和
    2023-05-05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权农民土地承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只要属于二轮承包地,就应该给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按土地二轮承包时的人口和现有人口、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和实地测量面积同时登记的..。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几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由于每个地区开始实行的时间不同,所以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最早开始的土地承包大体是从1982年下户,1978~1988年左右开始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一共有三轮: 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1933年到期。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2023年到期,个别地区由于晚几年开始才开始承包,会晚几年才到期,最晚2027年。 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
    • 县上给农民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给农民签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里有两个错误,第一,必须先签承包合同,后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农业委员会在收到各乡镇报来的承包合同后,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的。第二,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与村委会签订,不是与县里的什么部门签订。
    • 农村经营承包土地有哪些权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6
      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 农村户口没有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怎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是分户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