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14:04 306 人看过

医保待遇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一是针对的对象不同。

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

二是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

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是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

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9项: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3项: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回事,你的医疗费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后,不影响你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受了工伤后,工作单位没在一个月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你自己可以在一年内想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你可以去劳动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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