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民事案件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01:48 313 人看过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责任主体

《民法典》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责任类型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3、免责事由

《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
    现在的生活中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在路上很平常的走着,突然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到自己就发生了意外,那么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首先不主动抛物,检查屋顶,购买保险,时刻观察身边的情况,走在较为空旷的地带,恶劣天气要注意。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如何预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
    2023-04-19
    441人看过
  • 高空坠物跟高空坠物事故的责任各由谁?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一、民法典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规定的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023-06-25
    322人看过
  • 如果是起诉高空坠物能受案吗
    出现高空坠物的情况,要根据侵权人的行为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是故意从高空向下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他人生命的,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调查。如果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抛物,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立案。可以立案的,如果故意从高空抛物,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结果加重犯;但如果只是针对特定对象进行抛物,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高空坠物责任险范围有什么?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
    2023-02-23
    60人看过
  • 高空坠物险限额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险限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物体,以及被保险房屋内所使用的空调的外机,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高空坠物的举证原则是怎样的高空坠物采取的是倒置举证原则,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2023-07-22
    387人看过
  •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一、民事答辩状格式民事答辩状答辩人:住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因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此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年__月__日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证据材料___份。二、民事答辩状示例答辩人:XX,X族,X族,XXXX年X月生,住址:XXX被答辩人:XX,X族,X族,XXXX年X月生,住址:XXX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欠款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实质上的欠款关系。被答辩人在起诉状及所提供的证据中没有阐述欠条所存在的基础法律事实。孤立的一张欠条如果在没有相应证据证明基础
    2023-05-02
    456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死都是民事吗
    高空坠物致死不全都是民事案件,这种案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如果警方调查存在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者针对特定人员采取的伤害、杀害措施,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以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刑事诉讼判处死刑。高空抛物比较多的是按照一般侵权损害处理,存在取证难,维权难,法律责任过轻等问题,不能有效避免高空抛物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将高空抛物按照《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以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规定依法审理。《意见》要求以高空抛物方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的,按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是将高空抛物作为犯罪手段和方法,其犯罪构成符合《刑法》第232条、第234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其犯罪方法行为
    2023-04-18
    329人看过
  • 高空坠物管控措施是怎样的
    一、高空坠物管控措施是怎样的防止高空坠物管理办法有随时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恶劣天气期间,要告知业户关好门窗,搬掉放在阳台、窗边等容易坠落的物品,防止高空坠物。1、在日常巡检中,要随时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2、恶劣天气期间,要告知业户关好门窗,搬掉放在阳台、窗边等容易坠落的物品,防止高空坠物。3、对于物业公司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与登记,作为工作证据进行留存。二、高空坠物带来的危害:(一)卫生保洁难度:业户将垃圾果皮等随手丢出窗外,破坏环境卫生,给保洁工作增加了难度。(二)业户投诉:容易引发业户之间的矛盾,并引起投诉;(三)事故赔偿风险:取证难是高空抛物的一大难题。物业公司做为管理方
    2023-04-13
    211人看过
  • 高空坠物起诉人可以是谁?
    一、高空坠物起诉人可以是谁?高空坠物的起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具有法定关系的人,都可以代死者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高空坠物怎样诉讼起诉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无过错原则"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
    2023-06-01
    390人看过
  •  民警应对高空坠物事件的处置措施
    公民向民警报告高空坠物事件时,民警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民警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并协助受害人寻找肇事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可以告知其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公民向民警报告高空坠物事件时,民警会结合他们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民警将会将其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处理,同时协助受害人寻找肇事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可以告知其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 警 如 何 判 断 高 空 坠 物 是 否 构 成 刑 事 案 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的规定,高空坠物若满足特定条件,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具体判断可参考以下法律分析:1. 是否涉及人员伤亡:若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害,则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即使未造成人身伤害,但若高空坠物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可能
    2023-09-04
    159人看过
  • 高空坠物起诉期规定的是多久
    高空坠物起诉期为三年。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查证侵权人,相关单元的居民将实行“连坐”,即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若协商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高空坠落物件侵权损害的案件,利用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房屋
    2023-02-15
    495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后的有关经济赔偿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一、高空坠物致人受伤赔偿项目有哪些?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
    2023-03-02
    144人看过
  • 高空坠物怎样举证是合法的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
    2023-02-14
    394人看过
  • 高空坠物答辩状模板是怎样的?
    一、高空坠物答辩状模板是怎样的答辩人: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份。二、高空坠物如何证明不是自己(一)例如有证据证明出去上班,可以看单位的排班表已经职工的上班到勤情况,或者出去买东西
    2023-05-01
    293人看过
  • 高空坠物起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高空坠物各方责任的界定(一)公安等机关应当查清责任人,尽量让真正的责任者承担应尽的责任。(二)该规定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了安全保障义务。所谓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设置摄像头、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等,未尽该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就是指同一栋楼的所有业主。(四)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的规定。这实质性降低了其他业主承担的风险,受害人的权益保护与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之间,取得了相应的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07-21
    23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报案的话应该怎样起诉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
      高空坠物事发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警方报案,若找不到责任方,才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定损”。比如一般车主一定要购买车损险才能进行“高空坠物”索赔。 需提醒车主的是,在一般的高空坠物理赔中,如果砸中的仅仅是车玻璃,需要车主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方能理赔。 法官提醒:停车时多观察周围环境,尽量躲开可移动栅栏、玻璃多的建筑物以及刚栽好的小树附近。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
    • 是怎样处理高空坠物雨棚事件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建议使用PC板材呀,这种材料12mm以上都可以防弹了。 像你做阳光雨棚的,需要采光、安全性,PC完全可以满足,而家价格还不错。 具体价格建议你去建材市场资讯一下。
    • 高空坠物案律师辩词起诉程序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4
      高空坠物案律师辩词起诉流程是:起诉人向当地法院先递交起诉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如果符合立案就开始审查;开始排期开庭;然后开庭审理,审理时法院调查案件情况,然后双方举证质证,在然后法庭辩论,最后法庭调解;最后一关就是宣判结果。
    • 物业高空坠物处理流程的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4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