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能引起债的发生,是一种法律事实。该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故非民事行为。就本人债务的产生而言,系基于他人的管理行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性质为事件;就管理人债权的产生而言,系基于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尽管管理行为需要管理人的管理意思,即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由于该意思不是以设立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意思,同时也不要求必须表示出来,因而其性质为事实行为。
(一)、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
作为债的发生根据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属于一种事实行为。它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是在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他人谋利益而管理他人的事物或提供服务,管理事务的方法可以为法律行为,也可为事实行为。管理方法为法律行为时,无因管理并不因之而成为法律行为,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不问管理人是否具有此种效果意思。同时无因管理是以一定的精神作用(管理意思)为要素的适法行为,并不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无因管理不属于民事行为,而只能属于事实行为。
(二)、无因管理是合法行为
事实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无因管理属于合法的事实行为。法律确立无因管理制度的直接目的是赋予无因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对于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彻底划清界限,所以可以说,无因管理其实就是法律赋予没有根据地管理他人事物的某些行为,以阻却违法性。法律充分尊重社会主体处理自己事务的自由意思,,不容他人任意进行非法干涉,在社会生活中对他人事务的处理应当有与他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相帮助,互相依靠,见义勇为,对维持和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时非常必要的,这种行为符合社会存在的发展需要,也符合人们的共同利益,因此,渐渐被人们接受并不断运用。此种主动地相互扶助主动地保护他人利益免受损失不仅不应作为侵权行为而加以禁止,反而应当受到褒扬和提倡,所以,无因管理应是一种合法行为,更不是非法行为。
(三)、无因管理是区别于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行为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在民事法律中,有些制度规范的内容也涉及到行为人为他人而管理事务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委托、雇佣、承揽、代理等法律制度,其中,代理是基于一种合同关系②,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管理事务,是取决于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负有完成代理事务的约定义务,无因管理在客观方面也是为他人管理事务,但是,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并不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而实施管理行为,并不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是以自己的意思而为管理事务,是建立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基础上的合法行为。
无因管理具有的性质就是这些了,这些性质可以充分的证明无因管理的积极性及其合法性,无因管理是一种社会的正能量,传递着积极的信息,对于社会的发展也是极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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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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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看了你的描述,你确实构成了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但是出于避免他人的损失自愿为他人提供管理实务或者服务的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一下三点:1无约定无法定2、管理人自愿管理他人事物而不问自己是否受益3、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并且目的是为避免他人遭受损失。所以你的行为符合无因管理要件,构成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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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无因管理是对事实性管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它是当事人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一种自发性行为。是事实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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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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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无因性原则的性质体现在哪些方面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21、是在票据行为成立或票据权利发生上,就原因关系而言,票据行为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就能产生有效的票据关系。 2、是在票据权利行使上,在原因关系中票据权利人只要持有票据即可,不用证明其是否具备取得票据的原因。 3、是在票据权利取得上,持票人除采取票据法所明确规定的不法行为或基于恶意、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者外,一般而言,可以依其他任何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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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特征是什么,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1、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