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哪些
1、污水:生活废水、工业废水、油污及有毒物质和垃圾。
2、空气:工业尾气、汽车尾气、家庭厨房油烟、杀虫剂、新塑料制品、冰箱的氟里昂和各种垃圾、水道的气体。
3、噪声:家庭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噪声(叫卖、鞭炮、商店音响等)
4、光:可见光、激光、红外光、紫外光等。
5、食品:添加剂、人造色素及农药等。
二、环境污染防治原则
1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
2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尽量减少人工治理节约治理费用。
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产品设计、工艺和设备,实行综合利用,实现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置量。
三、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1、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应按照“物耗少、能耗少、占地少、污染少、运量少、技术密集程度高及附加值高”的原则,限制发展那些能耗大、用水多、污染大的工业。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三方面统筹考虑,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比例的调整和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水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清洁生产是采用清洁能源、原材料、生产工艺和技术来制造清洁产品,通过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革现有的生产工艺,积极发展新型节水技术和工艺,以降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例如采用无水印染工艺,可以消除印染废水的排放。
3、大力发展废水资源化及回用技术:通过回收废水中的有用物质,既可使之变废为宝,又可增加经济效益,还可减轻废水处理的负荷。废水经过有效净化后,可直接返回到生产工艺流程中进行重复或循环利用,如用作生产工艺用水或工业冷却水,也可用于城市建设,用作娱乐、景观用水或补充地下水;还可用于农业生产,用来灌溉农田、养鱼等。
4、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控制相关法规条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大环境监督及执法力度,对那些不能够进行污染源治理或达标排放的厂矿企业,要坚决关、停、并、转。转变环境管理指导思想,从以往污染的分散治理为主转向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从末端治理为主转向全过程控制和清洁生产,从单一的浓度控制转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从区域管理为主转向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的转变。对产生废水的污染源要严格管理,加强治理,使排放的废水达标。
5、开发污水处理的高新技术工艺,提高污水治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开发处理功能强、出水水质好、基建投资少、能耗及运行费用低、操作维护简单、处理效果稳定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
-
农村环境污染有哪些来源?
199人看过
-
环境污染按污染的来源分为什么
144人看过
-
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及特点
435人看过
-
物业环境污染物和污染源
347人看过
-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
233人看过
-
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419人看过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
-
-
环境有哪些污染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按属性分 显性污染,隐性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 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 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
-
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哪些环境污染的分类是怎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环境污染的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 按属性分:显性污染,隐性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