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时限的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2:35:36
135 人看过
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如遇有某些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程序。关于中止仲裁程序的具体条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诉讼中止的规定办理,如职工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结案的等,均可中止审理。另外,对于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工伤鉴定、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情形,使得该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时,也可中止仲裁程序。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审理程序。
中止仲裁程序后,仲裁审理时限中止,也就是暂时停止仲裁审理的时间不计入仲裁办案时限内。仲裁时限从恢复仲裁之日起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仲裁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仲裁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1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况
275人看过
-
仲裁程序中止由谁决定
248人看过
-
仲裁文书中仲裁有哪些程序
373人看过
-
仲裁裁决15日的时效计算
163人看过
-
仲裁时间是怎么算的?劳动仲裁几天
369人看过
律师服务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最新文章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仲裁程序如何中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程序中止:(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程序的情形。在仲裁庭组成前发生仲裁中止事由的,由仲裁委员
-
仲裁程序,仲裁开庭审理的步骤是什么,仲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仲裁庭成员确定后,仲裁庭即依法成立,就可以进行审理。但仲裁是开庭审理还是根据仲裁申请书和答辩书进行书面审理的方式,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开庭审理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仲裁的开庭审理主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通过当事人开庭日期。开庭日期确定后仲裁委员会须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通知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
-
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况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2、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
-
仲裁程序中的仲裁条件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工伤仲裁程序中劳动仲裁是必经的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1.工伤赔偿需要先劳动仲裁。 2.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