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计时工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8:03:38 386 人看过

计时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每个月工作的总时间乘以每个小时的工资。形式包括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月工资制、年薪制,构成要素则包括计量劳动与支付报酬的时间单位、计量劳动量与相应报酬的技术标准和劳动者所付出的实际有效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相关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决处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第六十六条

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后,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但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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