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理赔其他法律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7 19:45:59 239 人看过

一、代位理赔其他法律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代位理赔其他法律方面的规定有债务人怠于使他的债权或者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影响到债权人对其到期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行使的权利,但是其行使范围只在他的到期债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权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他项权证方面有哪些规定
    一、他项权证方面有哪些规定(一)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不同于认股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二)一般房产购买,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三)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四)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
    2023-05-06
    19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其他可以提存情形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其他可以提存情形有哪些(一)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四)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五)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
    2023-05-06
    383人看过
  • 工伤处理方面的法律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处理方面的法律相关规定有哪些1.《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认定办法》;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5.各省、直辖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授权制定的实施办法;6.《职业病防治法》;7.《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8.《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二、工伤赔偿的流程工伤赔偿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
    2023-09-27
    156人看过
  • 医疗方面的其他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4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医疗责任事故行为没有单独定为犯罪,的新《刑法》专门设立医疗责任事故罪,对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非常有利。《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对照刑法,构成犯罪的,应该《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第307条第2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罪。《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对照刑法,构成犯罪的,应该《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第290条第1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一、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因为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有医疗事故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2023-02-15
    29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其他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司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2)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3)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上述情形均属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对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损害。国家机关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1、消除影响。国家赔偿法中的消除影响是指国家机关承担的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因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所产生
    2023-05-01
    466人看过
  • 代位求偿的条件有哪些在哪个法律法规里规定的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适用条件,其明细如下:首要的一点是,被保险人为保险标的物遭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但其对对导致保险标的物受损的第三者没有追溯和索赔的法定权利;其次,当保险人已经实际负担起了给付保险赔偿的责任后,也就是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额时,才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索偿;再者,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的对象仅限于由于保险事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范围之内;最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只有在被保险人损失得到全额赔偿且金额不超过其应得的保险赔偿金数额之后,保险人才可以享有所请求的代位追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代为追偿权,乃由保险法正式赋予那些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义务并通过财产保险方式已经作出合理赔偿的保险公司所享有的法定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
    2024-05-08
    99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些方面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些方面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二、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
    2023-04-23
    251人看过
  • 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代物清偿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代物清偿的法律效力(一)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原债务的继续,而是异于原债务之另一个债务。因此,关于原债务之抗辩,在新债务不得主张,此点应该是债权人接受代物清偿主要的利益所在,因为债务人不得以关于原债务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在代物清偿更容易实现债权。(二)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之清偿期未届至之前,债权人不得行使原债权。只有新债务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始能就原债务请求履行。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原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原债务。(三)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如果新债务没有履行,原债务就并不消灭,所以原债务之担保等从债务自亦继续存在。这是因为当事人签订代物清偿合同,系以清偿原债务为目的,换个角度说,即是债务人对原债务的确认,因而,如代
    2023-04-07
    127人看过
  • 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5、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6、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2023-08-04
    225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代位继承的适当范畴如下所述:首先,符合代位继承人要求的个人群体必须为被合法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不论其来自哪个辈份。这其中包括已故遗孀或鳏夫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再往上数辈的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个体。其次,在遗产范围方面,我们需要掌握的重点在于被享有代位继承权益者实际可继承的法定遗产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8-06
    361人看过
  • 窝藏罪的其他法律规定
    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分子本人不能成为窝藏罪的主体。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往往自行隐避或毁灭、伪造证据,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及追捕。客观上说,这种行为必然会影响司法机关的追诉、审判等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这些都是犯罪的后续行为,所以根据刑法理论的规定,不再定窝藏罪。但如果这一行为超出了先行行为构成其他犯罪构成的话,就另行论罪。共同犯罪人相互间不能成为窝藏罪的主体。交待共同犯罪事实是成立自首或坦白的前提条件。故共同犯罪人相互间不能成为窝藏罪的主体。被窝藏的犯罪人教唆他人对自己实施窝藏行为时,是否构成窝藏罪的共犯?共犯成立说认为,刑法不处罚行为人自身窝藏行为,是因为没有期待的可能性;但教唆他人窝藏自己,则使他人卷入了犯罪,也不缺乏期待可能性,故成立犯罪。共犯否认说认为,被窝藏的犯罪人不能成立本罪的主体,因而不能成立共犯。①赵秉志教授同意第二种观点。他认为,犯罪的人对自己实施窝藏行为,属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成立窝
    2023-03-14
    9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患者权益有哪些方面
    一、患者权益有哪些方面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1、基本医疗权。2、疾病认知权。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4、保护隐私权。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6、要求赔偿权。二、医疗纠纷中患者如何维权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但医疗机构一般不会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有问题,即使有问题,也会千方百计推脱自己的责任,患者往往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患者决定采取这种方式解决纠纷,患者在签字前一定要对相关的问题考虑清楚,对于索赔的范围和数额计算清楚,以防合法的索赔权益因为不懂而得不到保障,最好能够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因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
    2023-02-21
    250人看过
  • 赡养老人方面有哪些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有: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所有子女都要承担;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老人和没有赡养老人遗产如何分配赡养老人和没有赡养老人遗产分配如下: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有悔改的,被虐待人在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但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即使孩子没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在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处分财产的情况下,孩子也有法定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7-27
    425人看过
  •  公司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方面?
    根据公司法规定,违反法律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虚报注册资本和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的罚款,以及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罚款。其中,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罚款金额在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对于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罚款金额也在虚假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公司法规定了违反法律的主要法律责任,其中包括:1、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2、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违 反 公 司 法 的 主 要 法 律 责 任 : 虚 报 注 册 资 本 与 虚 假 出 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违反
    2023-09-02
    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哪些方面的权利方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
    • 法律其他规定的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3-18
      1.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 2.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3.参保人员患病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
    • 代理方面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5
      代理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保全措施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诉讼保全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几种方法: 1.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
    • 禁止配偶者与他人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的“包二奶”问题,今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遏制。婚姻法在第四条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法律责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