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6:03:14 110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应申请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换发、补发。须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本人申请书、本村介绍信、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复印件以及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一、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1、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参考公证实践经验,目前可以公证的房屋权利包括:城市商品房的买卖、租赁、继承、赠与、遗嘱公证以及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

2、公有住房因承租人死亡而办理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及声明书等公证事项;

3、经济适用住房的继承公证事项;购买限价商品房的亲属关系公证。

涉及农村房屋事项一般不予公证,主要原因有两点:

1、农村房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农民具有宅基地使用证,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开展,农村房屋拆迁大量增加,违法买卖农村房屋、违规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等现象凸现出来并引发大量纠纷,以致部分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冻结了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变更登记。

二、抵押条件要具备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

(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三、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是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流程如下:

1、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制定方案、成立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2、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

3、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绘图编码,进行实测公示确认,完善承包合同。

4、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编制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公示。

5、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存档备查,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6、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及时、合同证书到户、测绘面积准确、档案齐全规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
    一、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1、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以股份方式投入到公司中,农民根据自己的选择,既可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选择外出打工,不参与土地经营。2、入股农民(股东)可以凭借拥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3、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
    2023-05-06
    420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承包人和乡镇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人以转让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承包人书面申请,经同意转让。村内承包人之间自愿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票变更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1双方当事人姓名2流转面积3流转期限和开始时间4流转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流转价格和支付方式7流转合同到期后处理地面附着物和相关设施8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
    2023-08-07
    19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办理是去什么地方
    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4-07
    310人看过
  • 征地拆迁承包经营的土地怎么办
    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承包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如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按流转合同约定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八)违约责任。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
    2023-02-09
    374人看过
  • 土地证丢了能补办吗,土地证丢失哪里补办
    土地证丢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土地证丢失后,可以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登记挂失,当事人拿着需要的材料去当地的报社进行登报公开土地证的丢失,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一、土地证丢了能补办吗土地证丢了是可以进行补办的。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房屋受权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2.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二、土地证丢失哪里补办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给你的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不补办虽有影响,但不是很大,因为土地部门有相
    2023-06-05
    453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须知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承包合同后,由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户进行登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向当事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重要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重要,是证明当事人是否拥有这块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它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能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不力,流转过程中合同不规范、面积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深化农村改革、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
    2023-07-08
    395人看过
  • 承包土地转租后经营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转租后经营权到期后怎么办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一)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二)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三)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二)
    2023-05-06
    6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何补偿
    一、土地征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何补偿征收承包的土地时,承包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
    2023-06-12
    172人看过
  •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
    2023-05-06
    107人看过
  • 补办土地经营权证书申请怎么写
    一、补办土地经营权证书申请怎么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二、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
    2023-05-06
    178人看过
  • 怎样才能顺利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度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第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第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版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第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
    2023-07-11
    398人看过
  • 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宜由地方政府在综合评估投入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多项要素的基础上,核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所有权中所占的比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所有人按核定比例分别受偿,承包人如已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利益应在核定比例内扣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和《民法典》第117条、第243条都明确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补偿。但是,《农村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只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作为征地补偿主要法律依据的《土地管理法》及《
    2023-05-05
    47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宅基地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不是看个人的户口性质。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那么合同期内的土地承包权就继续存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一、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
    2023-03-14
    33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了在哪办理,土地承包证丢失补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5
      承包农村土地时,承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票,持有该证书的,承包人利益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重新发行土地承包经营票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处理。
    • 农村户口没有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怎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是分户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个部门办理, 补办土地承包经营证要到哪个部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办。《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权农民土地承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只要属于二轮承包地,就应该给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按土地二轮承包时的人口和现有人口、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和实地测量面积同时登记的..。
    • 怎么获得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