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否能共同构成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01:26 184 人看过

行贿罪和受贿罪是刑法理论上的共同犯罪,但不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对二者是分开定罪处罚的。行贿人和受贿人没有一致的共同犯罪的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一、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部既遂吗

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雇凶杀人的刑事责任

雇凶杀人者与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是共同犯罪,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雇凶杀人者在共同犯罪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受害人没有死亡,该故意杀人行为故意杀人未遂,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雇凶杀人没死不影响判刑。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胁从犯司法认定标准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家属能否成为受贿罪的共犯
    (一)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收钱后告知家属,家属保管并共同使用受贿款此类情形中家属虽然知悉当事人的受贿行为,并明知是受贿款而接受并使用。但其并没有参与当事人的受贿行为,客观上其没有实施受贿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受贿。这种情况下,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知情人,可以作为案件的证人。家属保管赃款或者消费赃款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有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比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单独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两种情形:1.家属单独收取他人钱财,事后将收钱的事情及行贿方请托事项告诉国家工作人员,之后国家工作人利用手中职务完成了为请托人谋利的行为。此情形下对家属的行为如何界定实践中对此种情形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此案中国家工作人员和家属不属于共同受贿。理由为:家属不具备主体身份,手中也没有职权,家属的受贿罪不成立。只能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受贿
    2023-06-12
    79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受贿,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面的领导利用自己的职务来获取他人的利益,而其他员工或者领导知道,但是还参与其中并且瓜分财务的,也被认定具有共同受贿的行为。所以如果我们发现受贿的行为,我们应该积极制止或者匿名举报。一、私企老板受贿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私企领导收取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怎样处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决如下: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相关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
    2023-03-28
    64人看过
  • 斡旋受贿是否有共同犯罪
    斡旋受贿指为他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而且利用职权的人并不知道该人收受贿赂,斡旋受贿一般不会构成共同犯罪。斡旋受贿的条件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利用的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2、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3、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索取了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
    2023-05-01
    478人看过
  • 受贿罪是共同犯罪还是主犯?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任意共同犯罪,简称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刑法对犯罪主体的人数没有限制。如果二人共同实施,则成立共同犯罪。受贿罪,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所以说,受贿罪属于任意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主犯怎么判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023-07-19
    320人看过
  • 商业受贿罪与受贿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区别是什么?
    在对商业受贿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要求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理解上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持肯定意见,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商业受贿罪客观方面一个普遍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索要型受贿,还是收受型受贿,都要求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行为人并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则不能构成本罪。第二种观点持否定意见,认为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行为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商业受贿罪。第二种观点混淆了商业受贿罪与受贿罪在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区别,理由如下:第一,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的规定,所谓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97年刑法一百六十三条对商业受贿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也是如此表述,只不过刑法修正案(六)将商业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扩大到
    2023-06-11
    124人看过
  • 共同投资构成受贿罪么
    公务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然后通过共同投资的方式收受他人好处的,是属于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犯此罪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夫妻共同投资的公司离婚怎么分割可以协商分割,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离婚公司分割,在实践操作中,股权如何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转让。(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作为受让人的夫妻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2、作价补偿。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
    2023-07-27
    321人看过
  • 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区分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1.从犯罪主体是否依附行受贿一方进行界定。介绍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不依赖于行贿和受贿任何一方的第三者,而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依附于受贿一方,其构成犯罪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2.从犯罪客观行为的指向界定。“介绍贿赂”界定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勾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据此可以看出,介绍贿赂行为人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系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处于“居间”地位。而在受贿的帮助行为中,虽然行为人也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联系,但不是仅限于转达意思,而且积极参与收受贿赂。3.从犯罪的主观故意进行界定。司法实践中,判断第三人究竟构成何种罪,关键要看行贿人是否与行受贿一方具有相同的犯罪目的,具体表现为所追求的犯罪利益的相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主观目的是为行、受贿的实现进行沟通、撮合,其本身并没有
    2023-06-12
    316人看过
  • 共同受贿罪是什么?共同受贿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面的领导利用自己的职务来获取他人的利益,而其他员工或者领导知道;但是还参与其中并且瓜分财务的,也被认定具有共同受贿的行为。所以如果我们发现受贿的行为,我们应该积极制止或者匿名举报。共同受贿罪的认定四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2、共同受贿犯罪在客观方面,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受贿犯罪行为。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方面是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
    2023-07-23
    151人看过
  • 本案是否构成受贿罪
    [案情]被告人陈建成,男,1959年5月5日出生于福建省永春县,汉族,高中文化,原任永春县大荣林业检查站临时工,住永春县苏坑镇苏坑街36号。1984年8月16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4年2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变更为取保候审。经法院决定于2004年7月15日被逮捕。被告人陈建成在担任永春县大荣林业检查站临时工期间,于2000年1月至2002年11月,与同班人员林永强、张煊治、梁海都、张燕菲(均已判刑)及李志坚(已被不起诉),利用检查木材运输及处理违规运输车辆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木材货主、运输者的送款后进行平分,为他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陈建成参与收受货主、运输者的送款合计78310元,均分后被告人陈建成分得25970元。被告人陈建成于2004年2月9日归案,已退清赃款25970元。[审判]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建成犯受贿罪,于20
    2023-06-11
    53人看过
  •  是否成功行贿是否会构成犯罪?
    行贿未遂在法律上不被视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贿赂罪是一种数额犯罪,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能构成犯罪。因此,贿赂未遂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但如果认定行贿未遂构成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执行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行贿未遂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贿赂罪是一种数额犯罪,贿赂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因此贿赂未遂,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认定行贿未遂也构成犯罪,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功的,是犯罪未遂。实施行为的开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行为的起点。要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入手
    2023-09-08
    458人看过
  • 行贿受贿索贿罪是刑事犯罪吗?
    一、行贿受贿索贿的定义:1、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2、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3、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从法条字面上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2023-03-25
    339人看过
  • 侵犯财产是否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不属于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属于《刑法》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行为人构成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财产罪的特征侵犯财产罪的种类有:1.毁损型。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2.占有型。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3.挪用型。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
    2023-08-09
    427人看过
  • 共同犯罪行贿罪的行为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2023-02-20
    170人看过
  • 构成受贿罪有犯罪中止吗?
    一、受贿罪有犯罪中止吗?受贿罪是有犯罪中止的,受贿人将受贿财物及时退还或者上交,可以不按照受贿处理。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28
    10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与受贿相对应,受贿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意图谋取的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动给予其财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只有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
    • 近亲属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
      当然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行贿人与受贿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1
      行贿人应当依法认定为行贿罪,不与受贿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
    • 行贿假字画是否构成受贿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
    • 受贿罪共同犯罪的认定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受贿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受贿罪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这一规定,其犯罪构成如下:一是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其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在共同犯罪中,涉及到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不同的特殊主体之间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问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的主体,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