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否能共同构成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01:26 184 人看过

行贿罪和受贿罪是刑法理论上的共同犯罪,但不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对二者是分开定罪处罚的。行贿人和受贿人没有一致的共同犯罪的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一、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部既遂吗

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雇凶杀人的刑事责任

雇凶杀人者与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是共同犯罪,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雇凶杀人者在共同犯罪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受害人没有死亡,该故意杀人行为故意杀人未遂,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雇凶杀人没死不影响判刑。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胁从犯司法认定标准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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