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22:20:29 357 人看过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由什么法律规定
    关于隐名股东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隐名股东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所可能承受的法律责任主要涵盖了两方面内容:首先,对于公司可能产生的债务问题,隐名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其次,如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协议纠纷,那么他们也将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隐名股东必须高度重视自身与显名股东之间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有效性,同时也要关注这些约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其他股东权益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2024-08-11
    240人看过
  • 名义股东侵权责任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名义股东侵权责任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次,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属于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后,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
    2023-02-26
    158人看过
  • 股东责任法律解析
    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法人代表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就是说,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
    2023-07-07
    217人看过
  • 法人的法律责任与股东的法律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这里,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这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缴纳其所认购的出资,而自己的个人财产是独立于公司的。虽然公司清偿债务时可以用股东的出资来清偿,但这时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所有而非股东所有,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于股东的主体。因此,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对于公司的而不是对于公司债务的。股东对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认缴出资,而对于公司债务,公司是以属于自己的全部资产为总担保的。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1、瑕疵出资可能导致股东权利受限。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见,出资
    2023-07-15
    56人看过
  • 论名义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区别
    1、在册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明显股东直接参与股东会有关决议。2。注册股东不分红,个别情况收取一定的借名费。第三,名义股东没有实际投资行为,往往规避现行法律的禁令。即使与隐名股东有协议,也不排除表见股东的身份;第四,注册股东退股难。因为不存在实际投资行为,如果要退股,除了《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即使有工商登记或者登记备案,如果不能提供实际投资证明,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提出异议,法院很难予以支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显见股东享有与其他股东相同的权利,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股东的权利在发生纠纷时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尚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公司法》第三次解释的出台,为解决实践中的纠纷提供了一条途径,下一次《公司法》的修订将更加完善。
    2023-05-31
    332人看过
  •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法律认定标准
    一、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的法律认定标准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资人的姓名和名称并不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必须的明示条件,故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公司设立登记具有创设公司法人资格的功能,但就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的证权功能,因而是宣示性登记。因此,审判实践中,在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并存的情况下,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既要坚持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又要考虑具体的事实情形,综合分析,形式与实质兼顾。也就是说,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并存时,在有第三人存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采用形式主义规则,以体现股东姓名或名称的宣示性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是,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由外部行为表示和内部行为意思构成,当外部表示与内部意思不一致时,则要以“真意主义”来考量,因此,在不涉及第三人利
    2023-06-17
    70人看过
  • 名义股东权益与有限责任的区别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地位,《公司法》规定可以判定由名义股东承担股东责任。判定哪个股东承担对债权人的责任,以登记的股东承担责任为准。名义股东的含义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023-08-09
    489人看过
  •  股东监督法人责任的定义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需要遵守公司的章程,按照出资认缴的金额按时缴纳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出资额的直接责任,对公司的债务只在其出资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此外,股东还有出资填补义务、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等义务。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但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经营中,股东需要遵守公司的章程,按照出资认缴的金额按时缴纳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出资额的直接责任,对公司的债务只在其出资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
    2023-09-08
    298人看过
  • 股东隐名化是否能够规避法律责任?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1、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其承担法定股东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共同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未依法成立的,由于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投资者更不用说股东资格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伙关系一样。企业创始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如何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
    2023-07-02
    432人看过
  • 名义股东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当实际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出资有瑕疵时,名义股东需要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当实际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出现其他出资瑕疵时,债权人根据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只能认定是名义股东出资不到位,其有权要求名义股东补足出资。法律出于对债权人的保护,规定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在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实际股东追偿,但在一补一追之中,名义股东为此付出的时间、精力等,都是一种不可估量的损耗。一、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
    2023-02-09
    69人看过
  • 名义股东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也叫名义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通常的表现是实际出资人,邀请若干人同意出借他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上不履行出资的义务
    2023-03-02
    119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存在。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5-06
    434人看过
  • 老板以公司名义对股东承担责任吗?
    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公司不用承担责任。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经理以公司的名义担保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四、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五、知情权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六、关联交易审查
    2023-04-10
    8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什么意思?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颁布,首次明确了名义股东的概念,并对其与实际出资人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进行的规定。从司法层面认可了名义股东协议在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的合法性。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
    2023-06-02
    2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1
      ?是需要承担的。隐名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类型中的一种,不仅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法律权利。而如果发生了一定纠纷,需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也都需要一并承担。
    • 干股股东的含义,干股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5
      一、什么是干股股东? “干股”是一种俗称,干股股东又被称为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 二、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1、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
    • 大股东以公司名义入股, 小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1
      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加人合,但一切都是人的因素居首,所以对大股东的人品实力考察尤其重要,其次,如果你是大股东一定不要放弃控制权和责任,如果你们是小股东,也不能放任公司失控,对于公司的印章,财务管理,对外借款和担保,重大合同签署履行等可能让公司负债的都要有制度,不能让人随意掌控,如果所占股份稍大,得确保对于公司重大事项有否决权,如果是小股东,除要求公司执行基本制度外,应确保知情权。这些只是一些基本的内
    • 股东会名义股东合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2
      1、合法。如果签订的名义股东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3、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