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使用权面积认定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4:54:31 260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面积认定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面积是房地产业中的一个面积概念,其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居住面积。

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其计算主要从建筑物的外围来计算。

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分摊的所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对来说数值较小。计算公式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可以使用土地的权属证明,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所有权仍然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个人或者法人是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要想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申请处理的,

并对上述不同的面积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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