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强制执行怎么协商还款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让双方进行庭外调解,就欠款方面进行一次协商,看欠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意愿、债权人是否能够接受协商分期还款的方案。
关于法院调解分期还款,先将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如果对方当事拒不履行调解书约定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构成预期违约,即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虽然没有直接损害债权人的现实债权,但却侵害了债权人的期待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该还款协议或合同,要求债务人一次性还款。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三、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被强制执行协商还款后能不能取消强制执行?
13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能否进行贷款还款协商?
202人看过
-
银行贷款被强制执行后如何协商解决
184人看过
-
贷款还不上被强制执行还有商量吗
115人看过
-
拖欠贷款被强制执行后能否找银行协商
59人看过
-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479人看过
-
执行通知单的解除协商了还能被强制执行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如果对方不同意在执行过程中,还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执行情况,就其还款能力进行执行和解,就会根据查封、冻结的财产和调查到的财产线索进行执行,如果不够就中止执行
-
-
强制执行还款申请书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71、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交给法院执行庭即可,但是需要你的配合。不需要开庭了。 2、一些常识:一、申请执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格式,可以参照以下书写: 标题:申请执行状 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如果是法人的,要写明法定代表人,及职务、住址、电话。 正文:一、要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一般书写列明双方因何案被何法院第多少号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或调解后,现判决书或
-
强制执行协商还款是否能够解除冻结?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8决定解除冻结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执行情况。如果执行债权人表示同意解除冻结措施,并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明确表示已经达成和解并附有相关证据资料,法院将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最终判定解除冻结。换句话说,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相应的资产方可解冻。 贷款方会严格按照借款金额的商议偿还方案,按时全数偿清债务。原先冻结的存款通常会在此过程中自动解除。协商还款是贷款方与债权人之间的合作模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
-
银行强制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多久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8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