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能否主张利息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5:03:22 162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能否主张利息损失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

二、被征收人主张的其他损失(如利息)

市、县级人民政府违法强制拆除案涉房屋后,理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尽快支付违法损害赔偿金,以使赔偿金的孳息尽早归于受害人,尽可能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若违法损害赔偿金不计付利息,则会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无法得到全部赔偿,甚至可能促使加害人拖延履行赔偿义务。

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对利息要求赔偿,那么未及时支付赔偿金所产生的利息亦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应予赔偿。

三、店主不主张违约金主张利息损失的话可以吗?

违约金的约定是签订合同的双方经共同协商,对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协议的行为采取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遵守协议一方,同时促使另一方能够完全履行协议。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约定的金额要考虑一方违反约定时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一般要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在借款合同、欠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是否还能够主张利息呢?司法实践中对此也是颇多争议的,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本人认为,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并不是以惩罚为目的的,特别是在借款合同或者欠款合同中,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约定是远远高于利息的,所以,在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以所约定的违约金已经完全能够弥补另一方损失的前提下,如果再主张利息损失的话,从某种方面来说加大了违约方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显失公平的。所以个人认为,违约金与利息不宜同时主张。

四、欠利息的欠条能主张利息损失吗

根据欠条约定为准,约定有利息的,且利率未超过法定利率的,可以主张利息;未约定利息的或约定不明的,不能主张利息损失。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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