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质押还需要担保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7:30:57 104 人看过

股权被质押具备担保能力,但被质押的股权只对相应的债务具有担保能力,而对其他的债务是不具有担保能力的,质押的股权在清偿对应的债务前不能转让。所以具备担保能力,但是会受到限制。

一、企业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质押给个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公司股权怎么解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有限公司可以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股权的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反担保的方式是什么

反担保有以下方式是:

1、房地产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自然人、股权质押、存单质押、仓单质押、专利权质押;

2、商标权质押反担保、企业担保反担保、出口退税账户监管质押反担保、应收账户监管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账户监管质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股权零价转让、回购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需要做股权变更吗?
    不需要做股权变更。股东依法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办理的是质押登记,而质押后的股权再未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不能转让的。但是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或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人的身份证明、《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二、什么叫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
    2023-04-05
    445人看过
  • 股权质押和股权担保的区别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2)股权出质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金优先受偿。一、以下哪些自质押合同登记时生效质押是设定质权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质权,是指债权人因担保其债权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其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其债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或第三人用于质权担保的财产为质权标的,称为质物;占有质权标的的债权人为质权人;提供财产设定质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又称为质押人。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
    2023-03-08
    106人看过
  • 质押股权的担保期限
    股权质押是有担保期限的,股权质押登记时间一般与主合同登记时间相同,也可以不同,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质权经过登记才能设立。一、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否有效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二、公司法律上可以质押股权吗?股权质押,就是出质人用自己全部的股权,来作为质押的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规定,如果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的话,可以分为两种: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从而导致债权人取得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就是股权质押。法律规定,合法转让给他人的股份、股票,允许质押。如果股权能够转让
    2023-06-24
    129人看过
  • 质押股权算不算担保抵押债权
    不一定,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至于违约金,德国《民法典》第1210条,日本《民法典》第346条均规定为质权担保范围。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对违约金未作规定,但台湾有学者认为违约金代替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时,为质押所担保,对于不适当履行所约定的违约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属于担保范围。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二是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
    2023-03-14
    76人看过
  • 股权质押以后还能转让吗,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质押以后还能转让吗股权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写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按印)。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1)
    2023-06-17
    355人看过
  • 股权质押被担保债权数额变更要注意什么
    一、股权质押被担保债权数额变更要注意什么《办法》规定的股权出质登记(含变更登记)的法定事项只包括三项,被担保债权数额不属于法定的出质登记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3)出质股权的数额。《办法》第八条规定: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担保债权数额应当属于申报事项。二、股权质押的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
    2023-06-05
    107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收费吗?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一、股权质押需要收费吗股权质押要收取相应费用,股权质押收费标准如下1、股权质押收费标准质押标的额(人民币)收费比例(以质押标的额为基数)1000万以下(含1000万)0.15%1000万~6000万(含6000万)0.1%6000万以上0.05%说明:该收费标准按分段累进方法计算,比如质押标的额为5000万元,则收费总额=10,000,000×0.15%+(50,000,000-10,000,000)×0.1%=550002、说明:(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2023-02-16
    317人看过
  • 质押的股权具备担保能力吗
    股权被质押还具备担保能力。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但质押股权不能再次出质,对其他的债务不具有担保能力。一、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都有哪些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如下:1、抵押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质押品是动产和权利;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押物将转移占有;3、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是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和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应当向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相关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押怎么理解动产质押是指将财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务担保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
    2023-02-19
    47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什么,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
    一、股权质押是什么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二、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在我国,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首先,股权质押是质押的一种。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023-06-27
    118人看过
  • 被质押股权能申请保全吗
    股权被股东质押后,债权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质押股权,但必须通知质押权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被质押股权还能进行表决权吗1、股权质押行为是对股权处分权进行了限制,质押的股权不得转让,但不影响质押人享有表决、分红等的权利。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
    2023-08-06
    21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样实现担保
    在股权质押实现共有4类方法,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在股权质押中,质押率最高是80%,不够考虑到各种因素,一般质押率在50%。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1.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如前所述,国外的立法例,一般规定以股票出质的,须转移占有,“质权人若非继续占有股票,不得以其质权对抗第三者”。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2.股权质权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保清偿尚有部分甚至少部分届期未受清偿,也须将全部出质股权进行处分,不允许只处分一部分而搁置其余部分,此即为质
    2023-02-22
    368人看过
  •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义务
    出质人:(简称甲方)质权人:(简称乙方)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万元。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五、上述股权
    2023-03-16
    36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么担保债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股权质押怎么担保债务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如下:1、申请股权出质;2、填写表格等相关材料;3、现场提交材料;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债务人死亡,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其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遗产继承首先是需要偿还债务完毕之后才能够对剩余财产进行继承。遗产继承有债务,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
    2024-02-05
    33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可以过户吗,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过户吗?
    一、股权质押后可以过户?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
    2024-01-2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担保股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8
      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质押股权担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1
      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股权担保属于抵押还是质押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7
      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 办理股权质押担保需要提供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
      1、办理股权质押担保的,需要出质人提供质押合同、出资证明、主债权债务合同等的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
    • 股权质押必须要被质押的股东才能保全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22
      股权被质押后可以保全。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