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案件都要退侦吗,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5:41:29 268 人看过

一、在我国刑事案件都要退侦吗

刑事案件不一定都要退侦。

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检察院会退回侦查,有以下问题的检察院都会退回侦查:

(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不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2)犯罪事实、情节不清楚;

(3)证据材料是没有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4)证据不够确实、充分;

(5)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7)采取的强制措施不适当;

(9)审查活动不合法;

(10)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

3、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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