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黑恶犯罪团伙犯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12:05 155 人看过

参加黑恶犯罪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罚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对黑恶势力犯罪应采取的对策:

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次序的犯罪,黑恶不除社会将难以平安,创造和谐社会将成为一句空话。自2000以来,我国多次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又组织召开了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会议,将打黑除恶工作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这就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打黑除恶作落到实处,以有效遏止黑恶势力蔓延趋势。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打黑除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各执法部门应专门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挂帅,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专门组织领导,同时建立了打黑除恶专项工作责任制,将打黑除恶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工作部门和个人,确保了打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把黑恶势力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遏止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确保社会和谐平安。

2、建全机制,保证实效

为确保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公、检、法三家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联系会议,对涉黑涉恶案件相互通报情况,互通信息,统一观点和认识,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及时固定证据,有效的保证了案件质量,确保了诉讼畅通。逐步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是打黑除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增强打击力度,强化法律监督,

各级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黑恶犯罪实际情况,加强对黑恶势力案件的侦办,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针对性的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摸底排查工作,对多发性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线索、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从中发现线索予以立案查处,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黑恶势力犯罪的立案监督。黑恶势力的犯罪,往往具有组织严密,隐蔽性强,难以发现的特点。为了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拓宽渠道:一是通个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访和申诉发现问题,根据上访内容判断案件性质,从而有效进行立案监督。二是从审查案件中发现线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通过认真审查,及时发现案件中的漏罪漏犯情况,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的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击;三是通过对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对社会治安长期较为混乱的引起重视,通过对原因、人员、作案方式进行分析,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四是通过对一些群体性事件的调查研究,从中发现线索。五是通过和侦查机关的联系会议制度,通过案件探讨和讨论,发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从中发现黑恶势力线索,有效实施打击。

4、打防并举,标本皆治

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加强对黑恶犯罪案件的预防和监管,建立健全打击防范和控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公安部门要积极依托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集中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的地区,严密对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区域的控制,有效控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根源和基础,真正错到打防结合,标本皆治。

5、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

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各级政法机关应始终坚持打准、打稳的基本方针,把握案件质量,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案,程序和实体并重,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全国人大常委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打黑除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规定,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性质,准确定性,办案中即要坚持从重从快,同时又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注意罪与非罪界线,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原则,防止随意扩大打击面,保证案件的质量。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消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基础和条件。

为了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从源头上阻止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政法机关还应和各级政府部门加强联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法制宣传和教育,不多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的形成。同时对已经形成的有黑恶势力苗头的犯罪,冒头就打,决不手软,以免其形成气候。特别对于青少年集中的学校等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正确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关和价值观,有效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各学校、家长和社区还应加强对失学青少年的监管力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保证其健康成长。

7、净化社会环境。

加强对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整顿校园及周边的社会次序,保持社会治安的良好状态,彻底净化黑恶势力懒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坚决铲除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实施各钟违法犯罪活动,对那些大案不犯,小案不断,长期滋扰欺压群众,或借国家实施土地征用和重点工程中有意设置障碍,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地霸、行霸、村霸进行有效打击,净化社会环境,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8、加强自身监督,阻断关系网,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涉黑涉恶案件往往关系复杂,背景深厚,为了有效的杜绝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应指定政治成熟,经验丰富的人员查办,对承办人员需严格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纪律规定,强化保密意识,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保证了打黑除恶专项活动的严谨性。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和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查处,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的工作将任重而道远,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正如中央政法委2月22日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强调的那样: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打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探索构建打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对黑恶势力的现状、特点及原因的分析,我门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打黑除恶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建立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的和谐安定,保证我国政治经济的持续有序发展。给人民群众一个平安、安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作者单位: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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