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伪造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6:31:36 353 人看过

如果是行政机关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证据,并且可以给行政机关负责人罚款、拘留等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证人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可能承担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诉讼中受案范围有哪些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等。

三、做伪证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伪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刑事诉讼中作伪证: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中作伪证: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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