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担保期间能否拆迁,抵押权人的债权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4:58:58 209 人看过

一、抵押物担保期间能否拆迁

1、在抵押担保期间房屋是可以拆迁的,拆迁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二、抵押权人的债权如何确定

有下抵押权人的债权怎么确定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一般抵押权的其他规定。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房屋在抵押期间的,抵押的房屋可以被依法拆迁,但房屋拆迁所得的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权的债权,偿还债权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归质押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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