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庭前准备
书记员应当查明公诉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单位犯罪的,应当是诉讼代表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专家和翻译根据出庭通知和传票出庭(被告知和传唤的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顺利到庭,不影响审判的,书记员应当检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在本院审判区域内的标志是否一致,诉讼代理人应当位于法庭左侧。)审判席的前面;公诉人、被告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出席情况,应当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可以决定开庭审理。
II。书记官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官:(宣布法庭纪律)
坐下,观众马上就要开庭了
(执勤执达主任法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I)没有录音,未经许可,允许录像和摄影(二)不得进入审判区(三)不得鼓掌、喧哗、喧哗和从事其他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四)不得对审判活动提出质疑和意见;(五)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调整到休克状态、沉默状态或关闭状态
违反法庭纪律的,由审判长决定责令退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书记员: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到庭;邀请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到庭(如果没有,可以省略)
书记官:公诉人和辩护人(附属于民事诉讼的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出庭
III.法官进入法庭
书记官:全体起立。审判长和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
书记员:坐下
书记员的常务报告:向审判长、检察官、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的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专家所有翻译人员均已出庭(除公诉人和辩护人外,其余将根据具体情况报告)。被告在候审室,证人在候审室等待通知。报告结束了。
(主审法官示意书记就座)
四、审判并检查诉讼参与人。
主审法官:传唤被告XX出庭。法庭现在开庭了被告,你叫什么名字?出生日期?国家出生地(如果出生地未知,可以找到出生地)教育水平?工作地址
被告:省略
主审法官:被告XX,您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罚
被告:没有(如果有,请说明法律处罚的类型和时间)
主审法官:被告XX;你什么时候拿到的?(询问采取了哪些强制措施)
主审法官:被告XX,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被告:是的主审法官:你什么时候收到的被告:年月日主审法官:被告XX;随函附上民事申诉的副本。你收到了吗被告:是的主审法官:你什么时候收到的被告:XX,XXXX主审法官:受害者,你的名字?年龄工作住址(酌情宣布)
被害人:
v.宣布案由、合议庭组成和书记员名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XX(姓名或名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犯罪部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或者当事人的申请确实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说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依法公开审理,XX和XX(代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应分别注明)。XX是审判长,XX是书记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定(代理)检察官XX出庭支持公诉;今天,被告XX及其家属也作为其委托的辩护人(或通过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辩护人)(上海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如以其他身份担任辩护人,需公布其身份);被告人XX的法定代表人和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XX;被害人XX和诉讼代理人XX,专家XX,被害人的翻译人员XX和单位XX(近亲属)(一般适用于外国人、少数民族、聋哑人等)
六、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被告人、原告人和其他被告人)和法定代表人在庭审期间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的组成、检察官的书记员和回避,专家和翻译人员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获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可以为自己辩护,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发表最后声明。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您是否清楚地听到了上述诉讼权利?是否申请撤诉
被告等:
审判长:专家证人和翻译退出法庭;在候诊室等待通知。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起诉书应由检察官宣读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省略
主审法官:公诉人(仅适用于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损失,公诉机关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涉及国家秘密和其他特殊情况,不得公开审理,刑事部分调查结束后可以宣读申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法定代表人):宣读申诉中的事实和理由
审判长: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可以补充
审判长:被告;你是否清楚地听到了起诉书和附带的民事申诉书?主审法官:被告,你可以陈述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对多项事实和指控,审判长可以宣布对指控中的一部分犯罪事实进行调查,然后当事人就该部分犯罪事实作出陈述;此时,当事人主要应当表明是否同意公诉机关的指控?如果事实属实证据清楚、可靠、充分,当事人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区别,应当进入讯问阶段,审判长可以直接指导控辩双方进行简短的讯问;对于两名或两名以上被告,应分别在法庭上做出以下陈述。)
被告:
主审法官:被害人XX,你可以陈述检察官指控的事实
(如果被害人不出庭,其诉讼代理人无需向法院陈述)
被害人:…/审判长:公诉人根据本节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应单独讯问)p>检察官:被告:P>(对于公诉人的讯问,法官应仔细聆听。对于被告人的回答,法官应仔细聆听,同时进行分析,以了解被告人是否犯了指控的犯罪行为。在关键问题和情节上,被告人是否承认或自愿供认。)塞斯。检察官是否审问了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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