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9:22:29 250 人看过

(一)公司未能取得工商登记

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须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否则公司不得成立。如因股东出资瑕疵问题,导致验资机构不予出具验资证明,公司无法成立的,即应向其它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后,除另有约定外,股东仍有继续出资或补缴出资的义务,公司仍可继续设立。

(二)公司已登记成立

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但取得公司登记的,可引起多种法律效果。

1、股东的补缴义务:股东之间的关系开始于股东之间缔结的发起人协议,但在这一契约下各方当事人并不因此而取得股东资格,而仅仅是启动了公司设立程序。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这一契约即为公司章程所取代,各股东取得股东资格,并确定其出资的义务和份额,因此股东的出资义务源于公司章程。从公司章程性质来看,其首先是各股东之间的一项契约,其次是作为公司的根本制度。从最简化的角度来看,单一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可视为股东以其出资换取作为公司股东的资格,享有股东权。因此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的,实际上同时违反了两种性质的契约,需承担两方面的违约责任。但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向公司履行,而不是向其它股东。如果公司已经成立,则其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作为出资的接受方,由其向股东主张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与此同时,工商部门作为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也有权责令改正,即要求股东补足出资,并可处以罚款。

2、其它股东的连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未能补足出资的,公司其它股东负有连带补缴的义务。按《公司法》规定,股东有出资不实情形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即首先由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自行补缴;未能自行补缴时,再由其它股东补缴。这里仅规定了出资不实情形下其它股东的补缴责任,对股东未实际出资或迟延出资情形下是否仍适用其它股东的连带补缴责任,则未予明确。

这一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何在?本人以为,各股东在共同发起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类似于合伙性质的组织,并共同承担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其它不利后果。我国公司法所实行法定资本制,并要求股东在公司成立前足额缴纳出资,否则公司不得成立。这一法定责任所针对的不是某一股东,而是发起人全体。而且不以责任人的过错为前提,只要有资本不足的事实,即产生股东之间的连带补缴责任。其它股东补缴后,可以向出资瑕疵股东追索赔偿,也可按实际出资比例对股权进行调整。

3、补缴出资前股东权的分配

公司运营和股东享有股东权的基本前提都是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却要按公司章程规定份额享有股东权,显然有违利益与风险一致性的原则。因此股东出资存在瑕疵的,应按其实际出资份额享有股东权;未出资的,即不应享有股东权。如在发现出资瑕疵前公司已经向该股东分派过红利,应对该部分收益的全部或超过部分进行追缴,再按比例分派给其它股东。

4、对债权人的保护

股东出资瑕疵直接导致公司法人财产的减少,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显然不利。而公司基于各种原因,实际上可能并不会向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追索。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的角度,赋予其向出资瑕疵股东追索的权利是有必要的。但这一追索权的设置存在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上的障碍。因为在公司设立后,公司本身即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公司与债权人的交易同公司股东并无直接联系。由此产生的债务和交易风险应由公司以其财产独立承担。因此,在对债权实现没有实质性障碍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应对公司内部的事务进行干涉。

但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章程出资或补足差额。即公司对出资瑕疵的股东享有债权。在公司怠于主张其债权,使债权人债权难于实现的,债权人应可参照民法典领域的代位权制度,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股东补足出资及迟延期间的利息,并由其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的,这一制度同样应予适用。

实践中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直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基于侵权赔偿。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可视为公司对外公示的债务担保能力,交易相对人基于对公司担保能力的信任而与之交易。股东恶意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行为,使得公司公示的债务担保能力与其实际履行能力不符,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交易相对人的欺诈。因此在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应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从结果来看,该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出资瑕疵是否一定构成欺诈则不一定,而且侵权的主体是某一股东还是股东全体?也存有疑问。如果只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某一股东,则只能由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其它股东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如何认定属全体股东共同侵权,则其它股东所承担的就不仅是补充性的连带责任,而是一般性的连带责任。而且侵权造成的损害范围如何界定也是一个现实问题。综合来看,代位权制度相对更符合债权人这一权利的特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股东瑕疵出资的现实表现
    股东出资瑕疵主要表现为股东根本未出资、未足额出资、未适当出资和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法的表现。公司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表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纠纷、尤其是股东瑕疵出资引发的出资纠纷占据相当比例。下面为您介绍股东出资瑕疵的表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公司资本不仅是公司运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物质保障。根据我国出资人的经济现况,将原有的全额缴纳制修改为认缴制,即认购出资(或股本)分期缴纳,不再需要一次性实缴。第26条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律降为3万元;第81条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规定为500万元;并允许股东或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分期缴足,投资公司进一步放宽至5年。可见,公司法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加认缴制的结构,充分彰显了公司法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投资创业的价值取向。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实践中主要表现为:(1)以无
    2023-02-26
    431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没有股东资格吗
    股东出资瑕疵有股东资格,只不过说在这种资格方面是存在一定的瑕疵。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6、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股东出资违约能提出股东代表诉讼吗股东出资违约可以提出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违约属于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拒绝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16
    158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的风险与影响
    股东瑕疵出资的影响:1、缺陷出资可能导致股东权利受限;2、缺陷出资可能导致股东资格丧失;3、缺陷出资可能造成的法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东瑕疵出资纠纷的处理方法有什么1、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成立前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款抽回,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构成虚假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抽回的,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违法分配利润,或者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违法分配的利润视为抽逃出资。2、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虚假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补缴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帮助抽逃出资的股东、董事、经理、其他高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虚假出资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经理、其他高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瑕
    2023-07-14
    360人看过
  • 探究隐名股东出资中的瑕疵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以下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隐名股东股东权有哪些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2023-07-03
    500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或出资瑕疵股东主体资格的确定
    事实上,在公司设立阶段,股东的基本义务是按照章程出资,未出资股东应该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公司设立后,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权利主要是资产收益权,与股东知情权相对应的义务是股东就其出资范围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股东未出资不能对抗对外其应承担的义务,由于其对外义务不能因出资而豁免,因此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当赋予其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出资瑕疵股东相对于未出资股东而言,已经部分履行了其出资义务,同样对内应该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知情权并不丧失。知情权是股东权的一项重要权利,股东虽然出资存在瑕疵,但在其未丧失公司股东身份之前仍可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除非章程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另有约定,一般不能以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为由否定其应享有的知情权,其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股权转让中未出资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没有足额出资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的认定这些股东的
    2023-08-16
    303人看过
  • 完善股东出资瑕疵法律责任制度
    股东出资瑕疵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所缴付的出资存在品质上或权利上的缺陷,从而形成自然瑕疵或者法律瑕疵。股东出资瑕疵是股东违反法定出资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法律后果的认定,涉及到出资瑕疵者的股东资格及其权利、义务问题,公司设立是否有效的问题,出资瑕疵的股东和发起人之间如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问题,涉及到如何在发起人和信赖公司有效设立的第三人之间实现利益平衡的问题。如何认定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后果,不仅是学理上也是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违约责任。《公司法》第25条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此规定并没有规定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二是出资填补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规定在《公司法》第28条。这是由公司设立者共同承担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的民事责任。然而上述两种责任的请求权主体仅限于
    2023-06-09
    215人看过
  • 股东资格瑕疵是如何的
    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一)股东出资不是股东资格获得的前提条件持否定股东地位说的学说认为,股东身份或资格是出资的法律后果,没有出资自然无所谓股东资格可言。笔者认为,这种公司股东资格必须来源于出资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这一观点并不适用于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的情形。因为,股东资格在继受取得(如继承、赠与及受让)的情形下,根本不存在继受取得者向公司出资的情形。其次,即使从公司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进行分析。对于缴纳出资与公司股东资格取得之关系,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是不在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就正如出资未必就取得股东资格一样,股东资格的取得也未必就必须以出资作为前提条件。(二)分期缴纳出资的立法使瑕疵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可能坚持以出资取得股东资格,实际上是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的产物。在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立法者要求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资本的确定真实,从而尽可能地维护交易安全。但
    2023-08-10
    224人看过
  • 公司法瑕疵出资后果是什么?
    公司法已经失效,现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公司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动失权程序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我国,对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还没有法律依据启动失权程序,以否定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更谈不上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即股东瑕疵出资并不能导致其不享有股东资格或者丧失股东资格。所以,一般情况下,确定某人是否享有该公司的股权,应看其是不是具有持有公司股份的约定,是不是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文件记载的股东,而不是看他有没有依法出资,这也是各国立法的通利。一、实缴出资期限届满,情形不同处理不同若实缴出资期限届满,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则为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其股权时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会产生股权变更的法律后果呢?我们认
    2023-06-22
    92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股东出资瑕疵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冲击,因为它会引起公司的重视。本文研究了瑕疵投资的主要表现形式。由于出资瑕疵,法人财产直接减少,大大增加了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风险,使债权得不到充分的财产保障。其结果不仅损害了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对整个社会信用造成了负面影响。瑕疵出资的主要形式有: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以货币以外的实物出资,特别是以土地、房屋或者其他转让产权的实物出资。股东不办理过户手续,不交付实物。2。3。协议约定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等特定物出资,但股东要求另类出资。4。实物或者其他非货币性财产作为出资的价格明显不足。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公司章程或者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者效用。交付的标的物具有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虚假出资: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未取得股东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资不足: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
    2023-05-07
    425人看过
  • 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研究
    公司股东取得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对价是及时履行足额出资义务。但实践中由于投资者诚信度和资本实力良莠不齐,出资瑕疵情形屡见不鲜。出资瑕疵的类型呈多样化,以出资的种类为标准,出资瑕疵可分为现金出资瑕疵和现物出资瑕疵(包括实物出资瑕疵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权利出资瑕疵);以瑕疵存在或发生的时间为标准,可分为公司成立前的设立出资瑕疵和公司成立后的增资出资瑕疵;以出资瑕疵被发现的时间为标准,可分为成立前发现的出资瑕疵、公司成立后发现的出资瑕疵以及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发现的出资瑕疵。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瑕疵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出资评估不实。即公司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的情形;其二,虚假出资。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未实际出资的情形;其三,抽逃出资。即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
    2023-06-09
    167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什么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一、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是股东自己的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指因出资引发的纠纷。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
    2023-03-26
    106人看过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瑕疵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设立成功之后,是会有诸多繁琐事项的,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股东会,有资格去选举董事会的成员,也需要对审批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报表等,若是股东会取代董事会,那么不仅会加重股东会成员的工作量,也有可能会出现任务推挤的情况,这是对公司发展不利的,故此一个完整的公司是同时存在股东会、董事会的。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
    2023-08-17
    89人看过
  • 如果瑕疵出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必须继续履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的义务,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仍然应当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
    2023-04-12
    410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有责任吗
    一、瑕疵出资股东有责任吗瑕疵出资股东有责任,股东瑕疵出资的责任有:补充清偿的责任;将需要的出资补全;承担出资违约的责任;有可能被股东名单除名。在瑕疵出资的状态下,出资人能否享有权利,享有的权利是否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权利,其是否具有可让予性,我国公司法未予以明确规定。二、瑕疵出资的类型根据资本瑕疵原因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公司资本瑕疵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出资虚假瑕疵,指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该国法律规定的情形。2.出资不足瑕疵,对于出资不足的瑕疵,可以理解为股东只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出资,而以后各期均未交纳或只缴纳了部分,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3.出资价值瑕疵,是指实物、权利等出资的评估价值,高于评估对象实际价值之情形。4.出资权利瑕疵,是指用于出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存在着权利上的瑕疵,如已出卖他人或已抵押他人等。
    2023-04-25
    33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瑕疵股东的股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7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一)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
    • 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瑕疵出资与隐名股东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9
      一、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 对瑕疵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的追偿,主要由该公司、其他股东以及社会相对人来进行,对此民事责任的追究,我国法律采取民不告、官不纠的原则。而受害的公司、股东和社会相对第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 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瑕疵出资所造成的纠纷,必须是股东发起成立公司的协议中、公司章程中或者其他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对此有明确的约定,否
    • 出资有瑕疵的股东出资怎么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01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哪些是出资瑕疵,其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通俗地说,出资瑕疵就是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股东认缴的股份金额本应该要足额按期到公司账户,没按要求按时足额到账,或者到了公司账上,利用对公司控制地位,把股本金转出不用于公司经营。 除了资金不到位之外,还有承诺出资的财产价值不足、承诺出资的财产已交付给公司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承诺出资的财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等。当然也包括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以赃款/物出资等特殊形态。
    • 出资瑕疵是影响股东名义公司的结果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7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