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8:10:35 352 人看过

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及时、有效的监控,是《安全生产法》设定的法律义务。要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必须加强日常监控工作,要做到:

一是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摸清底数。

二是要定期进行检测检验、评估、监控,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由于各种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不同、大小不一,其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存在位置等差别很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可能全部掌握。为了实施重点监管,有必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这种备案制度不是一般的告知制度,而是一种审查监管制度: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备案。

二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权进行审查、检查。

三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的,有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了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根据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9号令从港口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系统地建立、规范了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同时,对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做了衔接性规定。(二)设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新9号令取消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这一许可,但为了便于港政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明确了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同时,配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配套文件。(三)完善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安全评价工作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源头把关,为港政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新9号令对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机构、人员和工作范围做了限制性要求,并对评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四)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新《条例》明确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要求。新9号令根据新《条例》内容,并参照安监部门的现有工作要
    2023-04-21
    208人看过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了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根据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9号令从港口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系统地建立、规范了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同时,对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做了衔接性规定。(二)设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新9号令取消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这一许可,但为了便于港政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明确了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同时,配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配套文件。(三)完善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安全评价工作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源头把关,为港政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新9号令对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机构、人员和工作范围做了限制性要求,并对评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四)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新《条例》明确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要求。新9号令根据新《条例》内容,并参照安监部门的现有工作要
    2023-03-03
    249人看过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增设危险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该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属结果犯,只有在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时,才能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即便工程质量很差,已经危及到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也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工程质量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工程不出事故则罢,一旦出事,会损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这一结果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容易给老百姓造成马后炮的感觉,认为政府机关一般都是事后处理,不能有效地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第二,以发生事故为前提,往往给一些人钻法律漏洞,存
    2023-04-22
    118人看过
  • 安全处罚管理规定
    一、事故处罚执行公司安监处相关规定。二、安全管理中的处罚规定1、单位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网络活动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2、单位未按安监科要求编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程序文件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3、单位未按安监科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认真填写的,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4、单位未认真执行安监科相关程序文件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三、现场安全工作1、习惯性违章行为,处以每人10元至200元罚款;2、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者,处以每人罚款50元至200元;4、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的,处以10元至2000元罚款;5、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试私自入场的施工人员,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6、施工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的,罚责任人100元至1000元。四、其它在实际工作中,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安全违章
    2023-04-24
    313人看过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增设危险状态
    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该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属结果犯,只有在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时,才能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即便工程质量很差,已经危及到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也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应增加危险状态,理由如下:第一,工程质量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工程不出事故则罢,一旦出事,会损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这一结果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容易给老百姓造成马后炮的感觉,认为政府机关一般都是事后处理,不能有效地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第二,以发生事故为前提,往往给一些人钻法律漏洞
    2023-04-22
    423人看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重大危险源是指什么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一、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
    2023-03-22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2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XX。XX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XX。
    • 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憨钉封固莩改凤爽脯鲸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一)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三)按照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时间、路线、区域运输危险货物;(四)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存储、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泄漏、燃烧、爆炸、辐射;(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
    • 运输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并严格执行《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标准,不得违章作业。
    •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文第十三条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本辖区的港口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