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20:58 62 人看过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

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构成需满足的条件有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可保范围

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

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

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二、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基础条件,保险合同成立不必然导致保险合同生效。在保险合同中,除了当事人双方约定生效的情况,一般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

除此之外,保险合同生效前还必须具备以下有效条件:

1、主体合意:所谓主体合意,主要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合意。

2、客体合法:所谓客体合法,是指投保人对于投保的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有所主张,为法律所保护。

3、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是以公平合理的保险费率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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